2月6日上午,市长陈德荣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嘉兴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实施方案》、《关于建设现代化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嘉兴市关于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厂房建设的若干意见》、《嘉兴市区管供压缩天然气价格定价方案》等,同时听取“市区财政资金安排建设项目”汇报。常务副市长王洪涛,副市长沈雪康、钱满程、蒋仁欢、张志伟,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俞四兴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志来、市政协副主席高梦良应邀出席会议。
在讨论《嘉兴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实施方案》时,会议认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是一个城市绿化生态建设工作的最高荣誉,考核验收的要求很高。通过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必将推动市区绿化建设上规模、上档次,推动城市建设上品位、上水平,推动整个社会参与绿化、保护生态意识的形成,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城市的区域竞争力,促进社会经济各项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加快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创建工作的目标和进度,要求通过三年的努力,到2008年底,市区的各类绿化指标全面达到或超过“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要求,确保2009年成功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会议在讨论《关于建设现代化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时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嘉兴来说,就是要充分发挥嘉兴城乡发展相对协调的优势,在新的起点上建设现代化新农村,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现代化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整体推进、全面建设;求真务实、大胆创新等四项原则,并在发展农村现代产业、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培育高素质农民、树立文明风尚、建立城乡发展协调体制等六个方面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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