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年九月八日)
同志们:
这次全市农村卫生工作会议,是贯彻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加快卫生强市建设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专题研究我市农村卫生改革和发展的一次动员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夯实农村卫生工作基础,促进我市农村卫生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下面,我主要讲三个问题。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切实增强抓好农村卫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经过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农村卫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市农村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是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推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六统一”管理,积极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2001年以来,全市用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投入达到1.03亿元,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732个,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的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网络。同时,注重对农村卫生人才的培养和岗位培训,启动了乡村医生素质提升工程,农村卫技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曾经严重影响农民健康的一些重大传染病得到了有效控制,全市已相继实现了疟疾、丝虫病、血吸虫病、脊髓灰质炎的消灭或阻断传播的防治目标。 二是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制定出台了《嘉兴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关于推进城乡卫生一体化加强基层卫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全面建设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执法和疾病监测报告网络等五大体系,实现了市、县(市、区)、镇(乡、街道)三级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并实行全天候监测。从2005年起,建立了各级财政按辖区服务人口年人均不少于16元的农村卫生服务专项经费的投入机制。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加快农村改水改厕和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进程,全面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整治,涌现出了一批省、市级卫生县城、卫生镇(村)。2005年,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5.48%,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90.11%,农村卫生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 三是新型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实现全覆盖。积极推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五县两区全部被省政府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镇(乡、街道)和行政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率均达到100%,农民参保率达91.8%。2005年,全市共筹集资金1.57 亿元,其中政府投入 8244 万元;补偿总额达 1.45亿元。目前,一个由政府引导、集体资助、居民自愿参加、多方筹资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在我市已基本形成。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出台了《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同时,市本级还建立了惠民医院,对生活困难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十免十减半”等优惠政策,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四是农村卫生改革稳步推进。全市乡镇卫生院普遍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完善了全员聘用制,并建立了城市医院支援农村卫生的工作机制,定期选派市级医院的医生、医疗专家轮流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增强了农村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取得突破,对部分非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卫生院,稳妥开展以“动产卖断、不动产租赁”为核心的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五是外来人员居住地卫生管理得到重视和加强。去年我市部分地区出现了霍乱疫情,充分暴露了流动人口公共卫生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为此,我市以加强农村出租房管理为切入点,制订出台了加强农村出租房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强化流动人员的公共卫生社会管理,在省内率先作出了有益尝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农村卫生工作对照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现实愿望,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农村卫生特别是农村公共卫生仍然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说明,我市卫生事业发展还不够全面、协调,卫生医疗服务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还不相适应,特别是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和广大农民的愿望还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首先,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政理之要,惟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察其疾苦而已。”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是我党的宗旨所在。农村卫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些年来,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很快,农民人均收入较快增长,但农村卫生相对滞后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呼声仍然比较强烈,患病住院是农民最大的心腹之患。“少生病、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是农民当前最迫切的愿望。因此,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给农民群众雪中送炭,为农民群众排忧解难,既是我们政府责无旁贷的责任,也是我们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 第二,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而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则是前提条件。没有了健康,人的全面发展就无从谈起。与城市相比,总体上农村卫生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配置不合理,加上适合农民的医疗保障体系不完善,城乡居民享受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还存在较大差距。有不少农民应看病而未去看病,以致小病拖成大病。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努力促进农民健康,让广大农民走上全面发展之路,加快推进我市城乡、区域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第三,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是建设“平安嘉兴”、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和医疗服务,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虽然在任何社会,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医疗服务待遇总是有差距的,但是这种差距绝不能成为“鸿沟”。过多农民病后讳医、因病致贫,不仅会加剧城乡差别和贫富分化,而且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此,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建设“平安嘉兴”,必须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努力在我市农村编织一张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的“安全网”。 第四,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是打造卫生强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去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加快建设文化大市的决定,并把卫生强市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建设卫生强市需要一个比较完善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换句话说,农村卫生落后的状况不改变,卫生强市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同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离不开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农民医疗保障和健康水平的提高。从本质上说,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提高卫生现代化水平,也是我们打造卫生强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题中之义。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扎实实做好我市农村卫生各项工作
我市农村卫生工作的目标是:到2007年,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比较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即建立一个健全的农村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网络;建立一套稳定的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投入体系;建立一支稳固的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建立一套逐步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体制接轨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一种完善的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评估考核机制。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到2010年初步实现我市城乡卫生体制一体化。
实现以上目标,现阶段尤其要抓好以下三项重点工作: (一)大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不断提高农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1. 继续积极推进新型合作医疗。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虽已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现在的关键是要研究解决受益面小、保障能力低等问题,进一步增强合作医疗的吸引力。要使农民得到即期受益。农民群众是很实在的,参加合作医疗尝不到“甜头”,一年、两年可以,长期下去肯定不干。而假如参保有实实在在的好处,不仅自己会坚持缴费,还可以吸引其他人积极参保。所以能否受益,是最好的宣传,最有说服力的道理。农村合作医疗不同于城镇养老保险,总的原则是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资金结余过多的地方,要研究进一步扩大受益面的措施。同时,还要继续简化程序、优化服务,方便农民报销。要使农民看到更多的预期受益。这主要是解决参保的持久性问题。要稳定参保率,就必须争取已参保的农民中途不放弃,所以预期受益的高低很关键。左邻右舍患重病获得报销,就是一种信号,一种很管用的预期受益,要广泛宣传。但光有这一条还不够,需要在制度创新上继续下功夫。下一步,在合作医疗方面要切实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逐步统一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全面推广普及型保险。到2007年底,全市各县(市、区)实行统一的合作医疗政策。全面推广普及型合作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0%以上,其中市本级的普及型参保率达到70%以上,其他县(市)达到30%以上。到2010年,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率稳定在90%以上,普及型参保率达到100%,初步实现城乡社会医疗保障一体化。 二是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政府补贴和农民交费标准每年增加幅度不低于当年GDP的增幅,2007年,合作医疗保险资金人均总筹资额不低于100元/年,并建立到2010年每年政府投入和个人出资标准为上一年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总额的20%比例增长机制。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普及型个人筹资额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政府按比例资助,保障水平达到40%以上。 三是全面实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到2006年底,全市各级经办机构全部实行计算机审核管理,市本级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联网和信息互送;到2007年底,全市各级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实现信息互送,逐步推行实时结报;2010年实现与城镇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并轨。 2. 加强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去年,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已决定设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重点加强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增加符合农民需要的服务项目,减轻农民的服务费用负担。这项服务主要包括三大类12个项目。第一类是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的公共卫生内容,包括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基本医疗惠民服务和合作医疗便民服务等4个项目;第二类是保证农村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的公共卫生内容,包括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人和困难群体保健以及重点疾病社区管理等4个项目;第三类是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安全保障的公共卫生内容,包括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环境卫生协管、卫生监督协查以及协助落实疾病防控措施等4个项目。结合嘉兴的实际,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要注意抓好三个环节: 一要努力使卫生服务更加贴近农民。医务人员要在服务上贴近农民,感情上亲近农民,逐步打破“坐堂门诊、等人上门”的传统模式,实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随访服务、随时服务,使农民能小病不出村镇、大病得到及时救治。 二要特别关注弱势群体的健康权益。重视农村妇女的孕产保健和妇女病检查,加强农村儿童的健康保健。对60岁以上老年人和特困残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户等困难群体,要配备专门的社区责任医生,定期随访、跟踪服务,加强健康指导,落实动态管理。 三要努力保障农村的卫生安全。要以这次卫生监督机构设置改革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对农村学校、企业、医疗机构等的巡查监管,切实加强对食品、饮用水卫生的监测,重视对集体聚餐等方面的指导与管理,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3. 认真做好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从2006年起,政府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提供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年内要完成50%的体检任务。目前,全市只有20余万农民参加了健康体检,仅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的20%。为此,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扎实实做好参合农民的健康体检工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农民健康体检工作任务重,牵涉面广,各级政府要把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专门组织,落实专门人员,制定实施方案。卫生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医疗单位按要求做好体检服务,确保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有序开展。 二要抓好宣传发动。认真做好农民健康体检的宣传和引导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农民宣传健康体检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做法,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要确保体检质量。各镇(乡、街道)要落实农民健康体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等各项保障措施。各级卫生院要进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添置必需的基本设备,并通过培训、继续教育等方式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对体检中筛选出的高血压等慢性病要定期进行随访、跟踪服务、动态管理。
(二)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农村卫生工作的整体水平。
1. 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各地要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纳入区域发展规划和社区发展规划,加快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补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一是要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今年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个乡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二是按照每2500人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要求,规范设置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三是继续推行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扎实推进实施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六统一”管理,巩固农村卫生网络,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 2. 努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和服务方式,由过去的以治疗为主向预防保健与治疗并重转变,切实强化“三个服务”:一是综合服务。要按“六位一体”的要求,突出公共服务职能,实施综合防治和群体性干预,加强健康教育、妇幼保健、残疾人康复,落实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积极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提供家庭病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二是跟踪服务。要开展居民健康调查,实施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全面掌握居民健康状况,针对居民的健康问题及时采取干预措施,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市级医院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探索建立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制度和开展社区首诊制,为转回社区的康复期病人提供连续的跟踪服务。今年市政府将建立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列为实事工程,各有关部门要抓实抓好,确保运行。三是上门服务。要主动深入社区,贴近家庭,贴近群众,送医上门,努力为居民提供“零距离”的卫生服务。在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过程中,还要注意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积极开展中医特色服务。 3. 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改革步伐。一是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中心(站)负责人的公开招聘制度,建立健全全员合同聘任制,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对新进人员,全面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二是改革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任期目标责任制和业绩考核制度,探索试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职工的收入与“医疗机构经济收益”和“科室经济收益”双脱钩,实行收入分配与技术水平、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社会满意度的综合考核紧密挂钩,并适度向关键岗位、优秀人才和全科专业技术人员倾斜。三是试行部分药品零差价。开展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药品试点,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质优价廉的常用药品,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4. 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及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继续教育等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使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及时掌握新技术、新方法。继续开展城市医师支援农村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要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向社区卫生服务流动,实行城市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卫技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半年的制度,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城市医疗卫生机构退休医务人员到社区工作。
(三)完善农村卫生经济政策,为农村卫生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1. 建立对农村卫生事业投入的正常增长机制。各级政府要根据分税制财政体制和公共财政建设要求,逐年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卫生事业经费投入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有所提高,有条件的(县)市逐步达到占同级财政支出比例的 5% 以上。要积极调整卫生事业经费支出结构,重点向农村倾斜,规范政府对农村卫生事业的补助范围和方式。近两年内,各级政府每年增加的卫生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 2. 切实保证农村公共卫生经费。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卫生一体化加强基层卫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一要建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二要建立农民健康体检专项资金。三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基金。各地要管好、用好农村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农民真正受益。要从制度和监管上确保资金的安全,实行“收支分离、管用分开”,严格确定使用范围和开支标准,防止挤占、挪用。审计部门要提前介入,全程审计。同时,按照“政府花钱买服务”、“办事不养人”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可及性。 3. 合理安排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经费和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建设资金。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经费原则上通过医疗服务收入进行补偿,对确有困难的乡镇卫生院,县级财政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核定补助。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对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招聘的乡镇卫生院院长的工资性支出,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由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乡镇卫生院院长和按定编定员办法确定的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所需单位缴费部分,要根据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的标准核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对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修缮、公共卫生装备和医疗设备更新购置、人才培养等项目支出,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等情况,由县级财政部门和卫生部门论证后合理确定,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年安排。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形成农村卫生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是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方面。各级各部门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放在更突出的位置,抓出成效。
一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要实行以县(市、区)为主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县(市、区)政府对农村卫生工作承担全面责任。一是领导责任。县(市、区)政府是农村卫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二是投入责任。县(市、区)政府必须严格按中央和省的要求,加大财政支出力度,确保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三是监管责任。县(市、区)政府对当地农村卫生资源配置、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价格、农民医疗保障等履行全面监管的职责。同时,各地还要进一步分解落实乡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到2007年底,基本完成县级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设置工作。
二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实施农民健康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卫生部门作为农村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发展改革、财政、劳动保障、农业、人口计生、环保、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能,做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同时要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群策群力,共同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三要加强督查、分级考核。省委、省政府已将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县级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设置等四项工作列入了对各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考核内容。为此,市政府也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农村卫生工作情况的督查,重点检查各地农村公共卫生管理职责和直接面向农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情况,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进展迟缓的督促整改。今天会上已经下发了《嘉兴市基层卫生工作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会后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相关督查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工作机制,把各级政府对发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建设、保证卫生经费投入等工作列入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同志们,扎实抓好农村卫生工作,大力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重任。我们要切实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卫生强市”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努力促进我市农村卫生事业向更高的水平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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