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专集→政府网站建设
“中国嘉兴”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嘉兴”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管理,确保门户网站高效、安全运行,切实把门户网站建设成为市政府政务公开的渠道、对外宣传的窗口、在线管理的平台和服务公众的桥梁,现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门户网站包括市政府主网站(以下简称主网站)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主办的子网站(以下简称子网站),是市政府在互联网上统一建立的网站群。
    第三条  门户网站的主要任务是展示嘉兴形象,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与市民之间的联系,提高行政效能。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中国嘉兴”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网站建设小组)是门户网站管理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门户网站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  在门户网站日常管理中,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主网站由市信息中心在网站建设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建设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和日常运行维护监管等工作,并对子网站进行技术等指导。子网站由各主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日常管理,积极配合主网站的统一策划,遵守子网站建设的基本要求和规范,并接受市信息中心的技术等指导。
    第六条  各子网站要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经办人员,逐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第七条   门户网站设立编辑部,主要负责主网站栏目策划、内容组织、信息采编、日常信息维护等工作。

第三章  上网内容管理

    第八条  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门户网站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
    第九条  实行严格的上网信息审批制度。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要根据《保密法》等规定,对上网信息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上网信息安全。同时建立上网信息复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上网信息复查工作,及时撤除不符合规定的上网信息。
    第十条   及时更新上网内容,提高上网信息时效性,其中各子网站首页信息每5个工作日至少更新1次。
    第十一条  各子网站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并做好上网信息记录等档案工作,保存时间不少于1个月。
    第十二条   建立门户网站信息员联络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上网信息的上报、更新、发布等工作,并加强与门户网站编辑部的联系,配合做好信息采编、开发等工作。

第四章    应用管理

    第十三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以方便居民办事为出发点,大力开发网上办事系统,积极推进网上审批,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效能。
    第十四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要按照规定工作程序,及时认真办理网上投诉、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   各子网站开发应用系统要做好与主网站的技术衔接工作。
    第十六条  门户网站邮箱管理办法另行研究制定。


第五章  网站安全

    第十七条  进一步增强门户网站安全意识,建立健全门户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在门户网站建设中,要加强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对信息系统的安全进行监控,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和应用系统进行安全加固等。
    第十九条  要保证门户网站7×24小时正常连接。如发生故障,要及时排除,确保一般故障2小时内修复、疑难故障12小时内修复(包括硬件损坏)。
    第二十条  不得随意更改子网站域名和IP地址,如需要变更,应报网站建设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一条  应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网上互动内容监管,确保信息安全。

第六章   运行维护

     第二十二条   根据《中国互联网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等规定,门户网站的域名管理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主网站的域名为jiaxing.gov.cn,代表嘉兴市国家行政机关;
    (二)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子网站的域名□□□.jiaxing.gov.cn,其中□□□为各部门(单位)规范简称的汉语拼音字母组合,并可以同时使用原有域名。
    第二十三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应确定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门户网站的网上政务公开、电子邮箱管理,以及子网站建设和日常维护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子网站的运行维护应当遵循如下规定:
    (一)采用虚拟主机方式的,网站安全运行及网络管理统一由市信息中心负责,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政务信息的编辑、上传和发布工作,并经常检测网站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市信息中心联系。
    (二)采用其它方式的,网站安全运行及网络管理由各自负责。

第七章  监管考核

    第二十五条  根据《“中国嘉兴”政府门户网站考核办法》,网站建设小组将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信息报送、子网站建设等情况进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相挂钩,并将在嘉兴党政专网和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  门户网站将通过聘请监督员、组织开展网上评议等形式,对主网站和子网站建设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网站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2004年度 “中国嘉兴”政府门户网站考核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推进“中国嘉兴”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有关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每年1月份。
    三、考核内容及基本分设置
   考核内容为上一年部门(单位)在门户网站建设中的工作绩效,主要根据门户网站信息来源责任分解方案的总体要求,对政务公开、信息服务、网上办事、网上服务、子网站维护等情况进行考评,设基本分100分(见附件)。
    四、组织领导及考核办法
    (一)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由“中国嘉兴”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网站建设小组)统一组织,网站建设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考评、数据汇总等事务性工作。
    (二)考核程序和办法:
    1、工作总结。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应对照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一年来工作情况 ,并形成简要书面材料报送给网站建设小组办公室。
    2、领导考评。网站建设小组的领导对工作实绩进行考评打分,并将汇总考核结果报市政府领导审定。
    3、审定公布。通过门户网站和正式文件的形式公布考评结果。
    五、评分办法
    (一)扣分:
    1、没有按要求规定公开政务信息,每发现一次扣2分(直至40分扣完)。
    2、凡在市内主流媒体(报社、电台、电视台)上刊登、发布而未在第一时间向门户网站编辑部提供的各类重要政务信息,每发现一次扣2分(直至20分扣完)。
    3、没有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每发现一次扣2分(直至20分扣完)。
    4、本部门(单位)应向社会公众提供的行政审批和社会服务,没有开展网上办事业务的扣10分;提供不完整、不准确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直至10分扣完)。
    5、没有向网站编辑部提供或在其承办的子网站上建立咨询、投诉、监督窗口,扣5分。
    6、对网上受理的咨询、投诉和监督,未按时办理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直至15分扣完)。
    7、没有以任何形式(包括租用虚拟空间或模版生成)建设子网站的,扣20分。
    8、未按要求建设、管理和维护子网站,每发现一次扣1分(直至5分扣完)。
    9、未及时更新子网站信息,每发现一次扣1分(直至5分扣完)。
    10、子网站出现不符合规定的信息,每发现一次扣5分(直至10分扣完)。
    (二)加分:各部门(单位)向网站编辑部提供的政务信息,如被采用,每条加2分。
    (三)一票否决:凡发现上网信息内容不符合《保密法》等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不能评为优秀部门(单位)。
    六、考核奖励办法
    (一)根据考核得分结果,确定各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考核档次,其中前3名为优秀,达到基本要求的为基本合格,达不到基本要求的要予以通报。
    (二)考核结果与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
    (三)奖励办法由网站建设小组办公室另行制订。
    七、其他
    (一)本办法由网站建设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办的子网站考核办法另行研究制定。

  附件:1.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有关单位名单
     2.门户网站信息来源责任分解方案
     3.考核的具体内容及基本分设置

 

 


 

“中国嘉兴”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子网站建设基本要求和规范(试行)

    为了体现“中国嘉兴’政府门户网站的整体风格,确保门户网站内容的权威性和功能的完整性,各子网站在建设时须遵循以下基本要求和规范:
    一、页面设计风格
    子网站页面的设计风格应承袭主网站页面的基本特征,包含“中国嘉兴”政府门户网站的网站标识(由主网站制发)、大标题(中国嘉兴及WWW.JIAXING.GOV.CN)等,与主网站页面相呼应。
    二、内容及栏目设置
    为体现为民办事的宗旨,子网站建设将以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为重点,在规划建设时须包括以下栏目内容:
    (一)政务公开。
    1、本部门(单位)全称、地址、邮政编码、公开电话(监督电话)、主要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姓名、照片、职务、分管范围、办公室电话、E-mail等,机关各处室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职位)、办公室电话、E-mail等。
    2、本部门(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相关的文件,本部门(单位)制发的各类发展规划。 
    3、本部门(单位)涉及的各类办事、服务项目的名称、办事程序、基本要求、承办处室等政务公开内容。
    4、政务信息。本部门(单位)发布的最新文件、公告等政务动态信息。
    (二)网上办事。本部门(单位)业务表格下载、网上受理预审、网上审批状态查询、网上投诉、咨询等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
    (三)投诉咨询。子网站上均应开设投诉、咨询栏目,接受市民、企业的咨询和监督。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子网站,应根据门户网站建设的总体要求,精心做好网站栏目的设计工作。要充分体现政府网站信息的权威性,建立信息发布、审核等制度,确保上网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统一性,其中涉及的统计数字,应以市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要定期做好网站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及时注销已经失效的文件。
    三、筹建方式
    计划单独建设网站服务器系统的部门(单位),可以按照上述要求自行开发设计子网站。
    计划采取租用主网站虚拟空间(托管方式)的子网站,必须采用主网站建设所选用的软硬件平台和各项技术标准。
    部分业务相对简单的部门(单位),可以利用门户网站提供的统一平台进行设计生成,采用模版定制的方式直接生成子网站。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意见征集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隐私声明| 统计数据| 网站宣传
嘉兴市人民政府主办   浙江省电信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协办
备案证编号:浙ICP备 05078365
本网站建议使用IE5.0及以上版本,1024*768显示器分辨率,增强色16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