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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文件
嘉政发〔2007〕39号

关于印发2007年市区十大民生工程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确保2007年市区十大民生工程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经市政府研究,按照各项工程的特点要求和部门的职能分工,对其进行责任分解,并确定第一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单位。第一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协调责任,对每一项牵头工作要排出实施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抓进度,抓协调。各主要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尽心尽力,主动配合第一责任单位完成好相关工作任务。
    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要定期报告,每季度末应向市政府书面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将适时组织督查,并以督办通报的形式反映督查结果。对完成任务出色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不能如期完成的要说明原因,其中确因主观原因而未完成任务的,将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2007年市区十大民生工程责任分解方案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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