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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东耀常务副市长在全市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根据全国、全省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刚才,市公安局姚钰明副局长代表市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全市开展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作了部署,明确了全市“三电”专项斗争的工作安排、目标任务和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对公安机关参与专项斗争提出了要求。下面,我代表市政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开展“三电”专项斗争

  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担任着国家电力的输运、党和国家重要信息的传输保障以及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宣传任务,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为了确保“三电”设施的安全,中央有关领导同志相当重视,作出了重要指示,中办、国办也发了通知。6月12日,中央综治委、公安部等几个部委也专门召开会议,对开展“三电”专项斗争作了部署。我市是全国“三电”专项斗争确定的80个重点地区之一,责任重大,任务艰巨。长期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防范,及时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从去年8月开始,我们在全市开展废旧金属收购业专项整治中,及时查处打击了一批盗窃城市公用设施、电力通信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案件得到明显遏制。但是,由于“三电”设施大多处于野外,分布量多线长面广,防护难度大,加上近年来铜价暴涨,受到经济利益驱使,一些不法分子不惜铤而走险,大肆盗窃破坏“三电”设施,导致此类案件短期难以大幅减少。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不仅给相关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而且对经济建设和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危及党政军重要通信安全和重大政治活动的开展,成为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隐患。因此,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党的十七大顺利召开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严重危害,切实增强开展“三电”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开展“三电”专项斗争作为推进“平安嘉兴”建设、保卫党的“十七大”顺利召开的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好。市里已成立了由我任组长的全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在市公安局设立办公室。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周密部署,确保完成“三电”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市级电力、电信、长途传输、广播电视以及移动、联通、铁通等“三电”企业事业单位要根据全市“三电”专项斗争实施方案要求,建立由单位主要领导挂帅的本行业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具体抓好本系统的工作。专项斗争期间,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开展督查检查。专项斗争结束后,要组织力量进行逐个验收,整个专项斗争要作为综合治理和“平安嘉兴”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各地、各部门和“三电”企业事业单位的考评。
   
  二、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把“三电”专项斗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这次“三电”专项斗争是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联合开展的一次重要的专项斗争。因此,在专项斗争中,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切实履行职能,尽心尽责地抓好专项斗争各项措施的落实。着重要抓好三个“强化”:
  一是强化职责落实。在全市的“三电”专项斗争方案中,对政府相关部门和“三电”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都作了明确规定,这些既是各部门各单位的法定工作职能,也是市政府在这次专项斗争中交给你们的硬任务,必须要完成好。这里有管理的职能,查处打击的职能、加强防范的职能,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紧紧围绕这些职责任务,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并强有力的抓好落实。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是推进“三电”专项斗争的又一重要措施。各级综治、公安、发展改革、国资、工商、广播电视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配合协作,互通信息,整合资源,齐抓共管。“三电”设施地位作用特殊,而保护工作又是项系统工程。因此,无论是“三电”专项斗争期间还是平时,都要由政府牵头,建立起由综治、公安、发展改革、国资、工商、广播电视以及“三电”企事业单位参加的协作工作机制,形成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互通与共享,真正形成齐抓共管,良性互动的“三电”设施管控格局,确保“三电”设施的安全。
  三要强化综合治理。“三电”设施涉及面广量大点多,光靠公安打击违法犯罪,势必打不胜打,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因此,各职能部门特别是“三电”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意识,切实按照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条例》规定,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各政府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要切实加大力度,强化监督指导,督促“三电”企业单位大力加强“三电”设施安全防范基础建设,特别是要督促单位落实经费,切实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投入,以技防为主、人防为辅,认真做好本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的发生。公安机关在专项斗争中具有特殊职能,要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条例》和公安部《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必要时对相关忽视内部安全防范、案件多发的“三电”企事业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掀起“三电”专项斗争高潮
   
  保护“三电”设施除政府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外,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因此,各级综治、公安等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三电”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和特点,利用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短信群发等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保护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的重要意义,宣传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要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办法,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同时,对少数行动迟缓,工作不实,案件频发的单位和地区进行公开曝光,形成舆论压力。要不断扩大宣传声势和影响力,提高社会思想认识,动员和发动社会积极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三电”专项斗争中来,自觉维护“三电”设施安全,为深入开展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专项斗争营造强有力的舆论氛围,推进专项斗争各项措施的落实,掀起“三电”专项斗争的高潮。
   
   同志们,开展“三电”专项斗争事关国计民生,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是加强党的十七大安全保卫的一项重要举措,希望全市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脚踏实地,团结协作,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三电”专项斗争取得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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