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年七月六日)
6月22日,市政府刚刚召开了全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暨实施畅通工程工作会议, 今天,我们再次召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分析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下面,我讲二点意见。 一、居安思危,警钟常鸣,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为载体,深化落实“五整顿”、“三加强”措施,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保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在机动车、驾驶人及公路里程快速增长,且道路交通事故连续四年同比下降的情况下,道路交通安全继续保持了稳中有降的良好态势,并实现路内、路外交通事故“双下降”。1-6月,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02起、死亡154人、伤796人、直接经济损失214.67万余元,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6.33%、14.44%、15.5%和37.56%,没有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含)的特大交通事故;共发生路外交通事故168起、死亡23人、伤150人、直接经济损失13.63万余元,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74.15%、76.67%、74.44%和89.79%。截止到7月5日,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168人,同比减少25人,下降幅度为12.95%。 尽管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是,我们面临的交通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仍然面临着大量不确定因素。特别是进入盛夏以来,南湖区、沪杭高速公路等连续发生客运车辆交通事故,给我们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7月4日6时20分许,嘉兴市南湖旅行社有限公司驾驶员庄正新驾驶浙F07910的K101路公交车(核载37人,实载31人),由凤桥镇驶往嘉兴,途经嘉余公路6K+300M嘉兴酒厂路口段时,为避让前方自东向西通过路口的电动三轮车,在向右转向时与三轮车发生碰撞后冲入1米左右落差的路沟,造成3人受伤住院治疗,3人留院观察的交通事故。7月5日9时10分许,天津胜龙客运有限公司驾驶员尤明详驾驶津AA0300大客车(核载33人,实载32人),从江苏南通驶往武夷山旅游,行驶至沪杭高速公路杭州方向99KM处,与其他车辆发生刮擦后侧翻,造成客车上2人死亡、1人重伤,另15人受伤或轻微伤的交通事故。 上述两起交通事故看似偶然,但偶然中存在着必然,反映了当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着薄弱环节,我们所取得的成绩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全市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还不牢固,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根据交警部门提供的资料,分析1-6月份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从事故主体分析:货运车辆、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更容易致人死亡。1-6月份,货运车辆共发生交通事故134起、同比下降2.19%,事故起数仅占客车事故的1/2,但造成49人的死亡数却居所有车种之首,同比上升11.36%,死亡概率为平均3起事故死亡1人。今年发生的7起一次死亡2人交通事故就有5起涉及货运车辆。究其原因,就是货运车辆图经济利益,超载、疲劳驾驶、车况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行为突出。1-6月份,二轮摩托车因交通事故共死伤276人,其中死亡44人,占总数的29.02%和28.57%;电动自行车共死伤88人,其中死亡14人(同比上升40%),分别占总数的9.25%和9.09%,原因就是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为“肉包铁”,安全防护设施差,一旦发生事故易发生人员伤亡。本地籍低年资驾驶员肇事比例高。 1-6月份,本地籍1-2年低年资驾驶员共发生死亡事故14起、造成15人死亡,占低年资驾驶员肇事总数的62.5%,超过半数,原因主要是低年资驾驶员对交通情况观察不周,判断经验不足,临危处置措施不当,遇险易发事故。三类人员是交通事故高发群体。 1-6月份,农民、外来务工人员、中小学生三类人员为交通事故高发群体,分别死伤377人(其中死亡69人)、135人(其中死亡14人)、27人(其中死亡6人),三类人员共占死伤总数的65.65%,其中中小学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了500%,原因主要是三类人员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 从事故发生地点分析:有信号灯控制的叉口死亡事故发生概率偏高。 1-6月份,交叉路口共发生交通事故254起、造成44人死亡,其中有信号灯控制的叉口发生交通事故46起、造成9人死亡。究其原因,主要有信号灯控制的叉口多存在抢黄灯的行为,而另一方当事人由于是绿灯放行,往往忽略对叉口周围的观察。海宁、桐乡是县乡道路事故的大户。1-6月份,海宁的县乡道路共发生交通事故81起、造成17人死亡;桐乡的县乡道路发生交通事故71起、造成19人死亡。两地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了县乡道路事故总数(320起)和死亡总数(81人)的47.5%和44.44%。 从事故原因分析: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1-6月份,因机动车驾驶人违法原因引起的交通事故有570起,造成130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81.20%和84.42%。机动车驾驶人引发死亡事故上升的主要违法行为,一是不按规定让行,造成40人死亡;二是超速行驶,造成14人死亡;三是酒后驾驶,造成11人死亡;四是无证驾驶,造成10人死亡;五是违反交通信号,造成8人死亡。五类违法行为造成的死亡人数占了总数的53.90%。其中,不按规定让行事故最多发,且80%的事故发生在交叉路口;无证驾驶造成的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1.11%,事故多发生农村道路;酒后驾驶造成的死亡人数实现了下降,同期减少5人、下降幅度为31.25%,与前期大规模开展整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有关。后半夜、午后死亡事故出现较大的升幅。 1-6月份,后半夜23时-次日3时共造成21人死亡、同比增加15人、上升幅度达250%。午后14-15时造成13人死亡,同比上升30%。今年发生的7起一次死亡2人事故就有4起发生在上述二个时间段。原因主要是这二个时间段交通管理力量相对薄弱,加上交通流量小、车速快,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突出,造成事故上升。 从上述情况看,我市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如果我们工作稍有松懈,不仅难以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还可能使道路交通事故出现反弹。 二、强化责任,严格执法,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规律,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势头,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第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35号文件和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财力、物力、人力上予以倾斜和保障,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平安畅通县(市、区)创建活动,确保实现道路交通事故“零增长”,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的特大事故,坚决杜绝5人以上的群死群伤恶性特大事故,努力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第二,部门各司其责,强化执法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交通部门要加强对从事高危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农业经济部门要加强拖拉机及其驾驶员的源头管理;卫生部门要加强完善医疗急救网络,降低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死亡率。公安交警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和省综治委组织开展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对引起交通事故多发的不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酒后驾驶、逆向行驶、违反标志标线、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查处;严格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违法行为,对一年内累计2次超员或1次超员50%以上的客运车辆驾驶人,通报交通部门责令所属企业对其进行再教育、调离岗位、解聘等处理措施。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和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加强分类指导,经常派出人员深入交通复杂地段、事故多发地点明察暗访,认真开展交通安全检查,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对于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对已经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措施没有效果不放过)原则,抓紧查处结案,不仅要追究肇事者的责任,还要区分事故责任,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有关领导的责任,从而进一步教育广大企业和干部群众提高和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第三,突出整治重点,加强源头管理。夏季是旅游旺季,客运车辆运转率高,各地要立即组织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联合对本辖区客运企业9座以上客运车辆的运营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严格执行“出站门检”、“车况例检”等制度,对不合格的客运车辆绝不允许上路行驶。要严格执行单程400公里以上的客运汽车配备2名以上驾驶员、从事公路客运的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车辆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等安全行车规定,尤其是要加强对11家省、市级挂牌重点运输企业的整治力度,所在地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安监等部门要每月上门通报情况,每季度要督促检查整改情况,每半年要分析事故多发及违法情况和原因,并定期上门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确保辖区运输企业、事故多发点段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要加大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改力度。各地要切实加强对17处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治力度,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和经费,确保在10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无法限期完成的,要以书面形式向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说明原因,并落实临时性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有关事故多发点、段的交通安全畅通。 第四,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完善“120”与“110”、“119”、“122”联动机制,完善本辖区重特大交通事故、交通逃逸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卫生、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规范交通事故伤员抢救的医警联动工作,切实提高交通事故现场急救、急救转运和院内救治的综合能力,努力提高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抢救成功率。 第五,强化安全宣传,增强安全意识。各地宣传部门要协调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公安、交通、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对运输企业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售票员、安全员等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法规相关条款为主,辅以典型事故案例,教育从业人员依法营运、安全驾驶。督促运输企业在客运车辆上增加安全乘车、灭火器位置、逃生路线等提示标语,并向乘客宣传安全乘车的常识。
同志们,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当前正值盛夏季节,也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高发季节,各地、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以必胜的勇气与信心,以只争朝夕的积极姿态,扎扎实实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为建设“平安嘉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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