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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文件
嘉政发〔2008〕45号

关于表彰2007年度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7年度,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执法,深化“法治嘉兴”建设,着力打造法治政府,有力地推动了我市依法行政的进程。为表彰先进,促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决定对平湖市政府等3个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市发展改革委等14个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一、2007年度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平湖市政府
  海盐县政府
  南湖区政府

  二、2007年度市级部门、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地税局)
  市审计局
  市质量技监局
  市司法局
  市交通局
  市人口计生委
  市工商局
  嘉兴检验检疫局
  市烟草局
  市城管执法局
  市规划建设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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