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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文件
嘉政发〔2008〕52号

关于同意嘉善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批复

嘉善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要求批准嘉善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请示》(善政〔2008〕12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实施该规划。请按照规划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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