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市区工发资金对促进市区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引导作用,鼓励企业盘活现有土地、厂房等资源,加大力度推进节能降耗型、节地型、技改项目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建设,加快公共平台建设,努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2008年嘉财企〔2008〕282号《嘉兴市级工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将申报2008年度市区工业发展资金补助项目(第一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㈠ 技术进步项目
1、技术创新项目包括:⑴研发项目;⑵信息化建设项目。
2、技术改造项目包括:⑴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改造提升项目;⑵高技术产业项目。
㈡ 创业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1、乡镇工业园区建设项目;
2、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3、中小企业创业中心(孵化器)其他建设项目。
㈢ 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项目
1、节能项目;
2、节水项目;
3、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4、研发项目;
5、其他项目。
㈣ 装备制造业项目
1、首台(套)产品;
2、技术进步项目;
3、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领域的重大引进项目。
二、补助标准及申报条件
本次安排补助项目的标准及申报条件以嘉财企〔2008〕283号《嘉兴市级技术进步项目补助操作细则》、嘉财企〔2008〕292号《嘉兴市级创业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补助操作细则》、嘉财企〔2008〕291号《嘉兴市级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项目补助操作细则》、嘉财企〔2008〕290号《嘉兴市级装备制造业项目补助操作细则》为依据。
三、申报程序
项目实施单位持相关申请表及有关资料(详见附表)一式五份向区经贸局(经济开发区经发局)提出申请,区经贸局(经济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按《嘉兴市级工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审核签署意见后,由区经贸局(经济开发区经发局)汇总后分别上报至市级工发资金管委会办公室和市财政局;财政收入属市级的单位,持有关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分别报送市级工发资金管委会办公室和市财政局。(具体申报表式可从嘉兴经贸网(www.jxet.gov.cn)上下载。)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08年7月30日止,请按规定时间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有关部门按通知要求,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严格把好初选关:对技术含量低、产品档次不高,以及“双控”指标、节能降耗不达标的项目不予纳入上报范围;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模糊不清的应及时向企业指出予以纠正,否则不予纳入上报范围。
附件:(点击下载)
1. 嘉兴市级技术创新项目补助申请表 2.嘉兴市级技术改造项目补助申请表 3.嘉兴市级乡镇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申请表 4.嘉兴市级标准厂房建设补助申请表 5.嘉兴市级中小企业创业中心配套共享空间建设补助申请表 6.嘉兴市级创新平台建设及其他项目补助申请表 7.嘉兴市级装备制造业技术创新补助申请表 8.嘉兴市级装备制造业技术改造补助申请表 9.嘉兴市级装备制造业重大项目补助申请表 10.嘉兴市级装备制造业其他补助申请表 11.嘉兴市级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投资补助申请表 12.嘉兴市级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研发补助申请表 13.嘉兴市级节能专项资金其他资助(奖励)申请表 14.项目投资额专项审计的要求及披露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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