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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行李托运实行实名登记
08-07-23 来源:浙江日报

  7月22起至9月20日期间,铁路将对乘坐火车旅客携带物品和通过铁路托运行包实行更为严格的安全检查。一旦发现有旅客违法携带危险物品上车的将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为维护铁路运输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确保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顺利举办,铁道部、公安部22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对乘坐火车旅客携带物品和通过铁路托运行包实行安全检查的通告》。

  通告规定,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及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进站乘车;管制刀具以外的菜刀、斧子、锤子等利器、钝器不得随身携带,应一律放入行李中托运。

  通告要求:旅客应自觉接受、配合铁路部门在车站、列车上的安检工作,严禁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物品,不得匿报或谎报。行李包裹托运人应自觉接受铁路部门的安全检查,并实行实名登记。行李包裹收货人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否则铁路部门有权拒绝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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