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相关部门获悉,我市卫生局联合档案局率先制订出台《嘉兴市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该管理办法共分总则、档案管理组织和人员职责、档案的管理、档案的利用和统计、附则等五章。其中配套文件中规定了各单位需整理归档的内容,包括行政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医疗服务、会计档案、仪器设备、基建工程、特种载体、实物等十大类,每大类分别详细罗列各种归档资料的目录及保管期限,对档案整理规则也作了详细说明,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据悉,这在全省卫生系统尚属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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