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手续办得差不多了,集团公司过几天就可以通过股权出资成立。”昨天,浙江汇丰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吴煜东面对记者显得非常兴奋,因为正式实施的《浙江省公司股权出资登记试行办法》使他成立集团公司的想法得以实现。市工商局注册处一名负责人对此深为感慨:在目前多数企业大闹“钱荒”的境况下,我省先后施行的《浙江省公司股权出资登记试行办法》及《浙江省股权出质登记暂行办法》,将“死”股权变成了“活”资金,激活了全市内资企业近1141亿元资本金。
吴煜东拥有6家公司,此前早就想成立一个集团公司。按有关规定,组建集团公司必须依托于一个母公司,注册资本需5000万元人民币,而吴煜东的集团母公司实有注册资本只有1000万元。《浙江省公司股权出资登记试行办法》的出台,使他可以用股权出资登记注册,不但节省大量现金用于流动,重要的是企业得以抱团发展壮大。
记者昨天获悉,通过该《办法》,吴煜东的集团公司注册资本缺口分别由3200万元股权和800万元资金进行出资,不日将在工商部门登记成立,成为全市首个股权出资“吃螃蟹”者。
同时,刚实施的《浙江省股权出质登记暂行办法》也受到了不少禾企的追捧。嘉兴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周志伟告诉记者,由于融资困难,公司想继续发展但缺少资金支持,用股权质押向银行贷款,就不用通过担保公司和以不动产、动产作抵押了,减少成本不说,还可以让现有资金流动起来。
记者昨天了解到,《浙江省股权质押贷款指导意见》也已于昨日下发,对企业质押贷款操作模式、银行对股权出质在信用保证上的要求等作出了更为明晰的解释。根据这份指导意见,出质人须向工商部门提交《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出质人持股证明、股权质押合同、出质人及质权人主体资格证明,经工商部门审核并取得《股权出质登记通知书》后,贷款人方可发放贷款。目前,有关具体质押贷款的操作问题,工商部门正与银行、银监部门具体对接,以期这一利好早日惠及企业。
“两个《办法》施行以来,来咨询的企业已有数百家,但观望者居多。”市工商局注册处处长李周良介绍,股权是企业投资者的法律所有权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投资者对企业拥有的各项权利,过去投资者出资注册后股权就成了不能处分的“死”股权,而现在则不同了。以设立企业集团为例,过去企业必须拿出大量的现金先成立集团母公司,再由母公司收购子公司的股权才能实现控股;现在子公司股东只要通过股权出资,就能直接设立母公司并实现控股,缓解了企业现金流紧张的压力。同样,股权出质则让资金周转困难企业增加了一条融资渠道,也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新的业务增长点。
有关人士指出,我市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金总计已达1141亿元,两个《办法》让股权再生,意味着“虚拟资本”作为企业出资和贷款质押物在制度上有了保障,尤其是在当下从紧的货币政策下,两个《办法》将为禾企发展撑起更为坚实的腰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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