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嘉兴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建立
1983年10月,市委确定市一届人大代表名额500名,经各选举单位依法选举,实际产生代表485名。1983年12月17日至20日,嘉兴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3名、委员22名和嘉兴市市长1名、副市长5名及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1名、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名。这标志着“撤地建市”后,嘉兴市政权机关正式开始依法运作。
2.市委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
1984年10月27日,中共嘉兴市委首次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1984)8号、9号文件。市委有关领导就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加强人大工作等提出要求。此后,每届人大期间,市委都召开一次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由市委对人大工作提出要求,有的还专门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权,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3.市人民代表大会建立专门委员会
1998年4月,嘉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决定设立法制、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城乡建设、农村经济4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大会闭会期间受常委会领导,拥有提出议案、审议议案等职权。
4.市人大“财政预算在线监督”系统开通运行
2008年3月,市人大“财政预算在线监督”系统正式运行。人大与财政部门联网,使市人大及时掌握市财政预算的收支情况,开展实时在线监督,从而强化了市人大对预算执行的动态监督,增强了财政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和监督的实效性,督促政府管好“钱袋子”,保障本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5.组织实施评议工作
1994年至2004年,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对7个政府部门和48名局长、主任,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及12名审判员、检察员进行评议。通过评议活动,督促政府部门和机关干部努力改进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这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实践中创造的加强监督工作的重要形式。
6.全面开展执法检查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1987年9月、10月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土地管理法、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经济合同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这是第一次组织综合执法检查,推动了一些实际问题的解决,促进了依法行政,影响大、效果好。此后,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了110多次执法检查活动。通过执法检查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各项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落实。
7.质询权在人代会会议上首次运用
在1996年4月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嘉善代表团17名代表联名就郊区步云乡工业废水排放严重污染嘉善县大云镇附近水域问题,向市政府提出了质询案。市政府有关领导向提出质询案的代表作了答复。这次质询开了嘉兴市人大代表行使质询权的先河,对郊区治理污染问题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在此之前,1987年嘉兴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有16名常委会委员联名,就嘉兴宾馆建设资金一再突破预算问题,第一次向市政府提出了质询。
8.常委会委员首次依照《监督法》向市长提出询问
2007年7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常委会委员依照《监督法》的规定,首次向嘉兴市市长就引水工程、经济适用房入住率、新居民工作等问题提出询问。此后,常委会委员还向相关分管副市长以及部门负责人提出询问,逐步形成了全市询问制度。通过询问,使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地了解政府某一方面的工作情况。
9.加强和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自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以来,先后就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及环境保护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136项。经过实践和探索,1996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依法规范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和程序。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或决定,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之一。
10.《嘉兴市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规划》通过并实施
1987年5月,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在全省率先审议通过了《嘉兴市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规划》。《规划》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增加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建设一支数量足够、质量合格、结构基本合理和相对稳定的初中、小学教师队伍,保质保量地实现全市九年制义务教育的目标。《规划》的通过,促进了本市九年制义务教育工作的开展。
11.确定嘉兴市市树、市花
1986年12月,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香樟树为嘉兴市市树,杜鹃花、石榴花为嘉兴市市花。
12.加强人事任免工作
人事任免是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自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任免了1109名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在人事任免工作中,采用任前对提名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举行颁发任命书仪式、任命后表态发言、任职期间对其进行评议等方式,加强对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监督。
13.授予“嘉兴市荣誉市民”称号
为鼓励和表彰在嘉兴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人、华侨和市外其他人士,自1994年3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以来,按照“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对我友好,本人自愿”的原则,先后授予27人“嘉兴市荣誉市民”称号。
14.“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议案”审议通过并形成决议
在2001年3月召开的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市人大城乡建设农村经济委员会向大会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整治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和全体代表审议后,决定列入大会议程,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决议》。《决议》要求: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每年由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这项议案的提出和通过,对于推动加强本市水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保护水源,改善水质,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嘉兴市人大建立以来首次将代表议案列入大会议程。
15.全市各乡镇设立人大主席团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外地人大的经验,嘉兴市于1987年进行乡镇人大设常设性的主席团的试点。1989年上半年全市所有乡镇全部设人大主席团,并配专职的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乡镇人大设立主席团,对于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作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效果十分明显。
16.实行公民旁听制度
为了拓宽民主渠道,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提高人大会议的透明度,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在全省率先邀请部分在本市的公民旁听人大会议。此后,每次会议邀请20名在本市的年满18周岁公民和外籍人士旁听。从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起,每次会议邀请5名年满18周岁的本市公民旁听。同时,制定了公民旁听人大会议和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制度。
17.创办《嘉兴人大》、《人大视点》、《人大视窗》等宣传载体
1993年创办《嘉兴人大工作》,1998年改名为《嘉兴人大》,双月刊,至今已出刊64期;2007年4月,增办《嘉兴人大》公报版,至今已出刊9期。2004年4月起,与嘉兴电视台联合推出《人大视点》电视专题节目,至今已制作55期。2005年7月起,与嘉兴日报联合推出《人大视窗》专栏,至今已刊发了20期。这些宣传载体的创办,对总结和交流人大工作经验,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18.创建“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公共信息网”
2001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率先在全省地市人大中创建“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公共信息网”,至今已有近60万名网民点击。市人大网站已成为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常委会联系选民和接受选民监督、交流人大工作经验和信息的重要平台。
19.成立市人大理论与工作研究会
嘉兴市人大工作研究会成立于1993年12月(2007年改名为“嘉兴市人大理论与工作研究会”),至今已有三届,先后举行了7次人大工作和理论研讨会,交流了300多篇论文。这对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大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20.编纂出版《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志》
为了积累和保存历史文献资料,服务当代,垂鉴后世,经过近3年时间努力,《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志》于2005年5月付梓出版,为嘉兴市政治文明建设宝库增添了一份不可缺少的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