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老龄委、民政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发文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提高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标准,对1048位户口在浙江省、年满10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长寿保健补助费,由原来的每月200元调整为每月不低于300元。
据悉,在财力允许情况下,地方政府可高于300元这个基数。比如,在舟山,此次明确给百岁老人每人每月500元长寿保健补助金。
据浙江省老龄委统计,截至2009年底,浙江共有百岁以上老人1048人,按性别划分,女性807人,占总人数的77%,男性241人,占总人数的23%;按地区排列,温州地区以242人位居第一,杭州地区和台州地区分别以161人和137人列第二、第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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