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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00002546066D/2016-266490 文号: 嘉政发〔2016〕59号
发布单位: 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16-12-05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意见》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
发布日期: 2016- 12- 16 14: 37 信息来源: 市政府 浏览次数:

  现将《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1.意义。出租汽车行业是城市重要的服务行业,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方便群众出行、扩大社会就业、树立城市形象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由于历史体制原因,出租车行业发展模式相对封闭保守,经营模式简单粗放,长期以来形成了明显的卖方市场,服务质量欠佳、高峰期打车难等现象依然存在,已难以满足互联网时代下的市场需求,社会大众对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多有不满,亟需改进。同时,行业内部各类矛盾多发,也需要通过改革加以逐步解决。

  2.目的。逐步解决影响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各类矛盾,增强市场竞争力,更好地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3.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二、主要内容

  1.框架。《改革意见》共分七部分:一是出租汽车的定位;二是改革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制度;三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四是提升行业运营管理品质;五是提高监管与服务水平;六是规范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七是组织保障。

  2.内容。一是定位出租汽车是公共交通的补充。二是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实行有期限制。未核定经期期限的待时机成熟时确定经营期限。三是改变企业重收费、轻管理的现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并建立健全行业准入与退出机制。四是鼓励企业规模化经营,引导其兼并重组,并建立与市场经营状况相挂钩的收费调整机制,合理确定相关收费标准。加快巡游出租汽车互联网叫车技术的运用,并推进非现金支付方式以方便市民乘车。五是加强行业信息化监管模式,加强行业大数据的分析与运用,提升监管效率和治理能力。并完善运价形成机制,发挥运价调节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七是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管理职能,通过吸收从业人员和市民代表的加入以更好地服务行业发展。

  三、实施日期

  自2017年1月15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1.解读机关: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解读人:唐国华。

  3.联系电话:0573-8271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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