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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部分条款修订

发布日期:2016-05-31 09:26 信息来源:南京大汉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地鼓励企业追求卓越质量,完善政府质量奖的梯度培育机制,近日,《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由市长质量奖评审办公室对《办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一是增加获奖企业数量。由原来的每次获奖企业(组织)不超过3家修订为每次获奖企业(组织)不超过5家;二是增设获奖类别。参照省长质量奖相关规则,增设提名奖,规定提名奖不超过2家。这将激发和鼓励企业追求先进的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增强企业自主创新的信心。

《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自2008年颁布实施以来,市长质量奖制度激励了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促进了企业管理创新,提升了企业的软实力,对引导全市企业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增强了嘉兴区域经济的整体竞争力。目前,全市共有104家企业获得了各级政府质量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