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5960/2016-174064 | 组配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市国税局 | 发文日期: | 2016-06-02 16:50:18 |
2016年全市国税工作规划
一、依法组织收入
1.严格贯彻组织收入原则。始终坚持依法征税的组织收入原则,统筹兼顾省局收入计划和地方财政增长要求,密切关注宏观政策调整和经济形势变化,合理确定目标预期。积极落实各项堵漏增收措施,科学统筹免抵调库资源,逐月、逐季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确保“十三五”开局之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全面深化经济税收分析。深化经济运行与税收形势分析,关注经济发展及结构调整对税收的影响,准确判断收入发展趋势;深化政策效应与税收风险分析,加大减免税核算分析工作力度,及时掌握政策变化对经济与税收的影响,更好地为组织收入和宏观决策服务;深化经济税源分析与预测预警分析,及时反映经济运行和税收增长中存在的问题,强化欠税监管,及时解决组织收入工作的苗头性问题。
3.建立健全税源风险监控体系。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监控,同步推进省局监控重点税源企业风险应对和市局重点税源企业风险管理。加强主体税种管理,重点加强对增值税零负申报、长期低税负企业的监管,持续开展增值税发票专项整治。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和汇算清缴后续审核,注重所得税高风险项目的跟踪监管。健全国际税收风险管理机制,实施非居民税收专业化管理,完善反避税工作体系。运用大数据开展千户集团和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监管工作,重点关注企业注销、非正常户和股权变更情况,防范企业税收风险。
4.探索开展收入质量评价考核。认真落实收入质量分析和评价制度,强化税收会计监督,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税收收入质量评价考核机制。加强对风险防控、均衡入库、税收与经济匹配性等方面的管理,开展收入质量检查,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实现组织收入工作由计划管理向质量管理的转变。
二、深化税收改革
5.全面完成“营改增”扩围任务。根据总局、省局部署,扎实推进金融保险业、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扩围,做好政策落实、业务衔接、技术保障、管户移交、资源整合等各项工作,确保完成改革任务。积极开展“营改增”效应分析,发挥“营改增”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共生发展的改革效应,推动我市二三产业的进一步融合发展。
6.稳步实施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认真贯彻中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总局、省局实施意见,做好工作方案和各项改革任务的承接,切实按照“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的目标,理顺国地税征管职责,创新联合办税机制,初步构建起税收共治格局。
7.不断加强国地税合作。贯彻落实总局《国地税合作规范2.0版》,完善我市国地税合作实施意见和工作指引,拓展国地税合作领域。结合实际创新合作项目,努力在办税空间整合、办税流程融合、办税业务联合等方面深化合作基础,积极探索具有嘉兴特色的联合办税模式,形成税收管理和服务合力。
三、落实税收政策
8.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足用好固定资产进项抵扣、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各项税收政策,发挥这些政策在鼓励企业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方面的叠加效应。充分把握“互联网+”发展趋势,梳理制定支持信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和鼓励虚拟经济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
9.积极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充分发挥出口退税对外贸增长的拉动作用,积极探索互联网+便捷退税创新试点,进一步减轻企业退税成本。积极落实促进国际电子商务、市场采购、综合性外贸服务公司等创新政策,密切配合海宁皮革城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工作,鼓励发展新型出口营销模式,培育我市出口竞争的新优势。
10.建立健全为企业减负机制。进一步加大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辅导力度,强化政策督查和问效问责,确保各项政策“应知尽享”。进一步提升政策服务水平,简化办税手续,优化办税流程,切实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和办税成本。
11.深入开展税收政策调研。围绕税制改革,及时开展改革和政策效应调研、分析、评估,为地方党政决策提供依据。围绕我市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对接“互联网+”行动、加快与沪杭同城战略以及县(市、区)各项改革试点,深入开展税收专题调研,努力争取先行先试,更好地服务我市重大战略措施的实施。
四、推进依法治税
12.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市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意见,以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为重点,加强学法用法教育,确保各级干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认真规划“七五”普法,深入贯彻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创新税收宣传手段,开展税法普及教育。积极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落实税务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公职律师队伍,带动依法治税水平的全面提高。
13.持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建设,构建与权责清单相配套的制度体系。严格执行税务行政许可规范,加强对取消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全面推行网上审批,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进一步统筹规范进户执法行为,联合地税统一化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加大对税收检查权、处罚权和审批权等重大税收执法权的制约和公开力度。
14.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大合法性、合规性审查,严格执行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全面加强对税收执法程序和实体执法行为的监督,完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预警监控、申辩调整、过错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执法督察和疑点数据核查,推进督察内容项目化管理,探索远程执法督察,强化督察成果运用。
15.不断完善纳税人行政救济制度。严格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深化应用说理性税务行政处罚。注重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纳税争议矛盾中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探索建立税收争议调解机制,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更加兼顾合法行政和合理行政。
16.大力整顿和规范经济税收秩序。高度关注各类税收违法活动的新动向、新方法、新手段,重点查处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活动。继续抓好税收专项检查、区域专项整治和重点税源检查,健全行业检查专业团队,探索“风险推送、定向稽查”检查模式。全面落实《税务稽查规范》,完善稽查随机抽查机制和案源管理办法,建立案源处置集体会商制度。严格执行税收“黑名单”制度,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努力打造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税收环境。
五、狠抓业务规范
17.扎实推进税收征管规范。全面对接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征管业务规程和工作规范。全面落实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完善基础信息采集机制和准确性校验机制。不断拓展税收保障信息交换平台,扩大第三方信息采集和共享。积极探索税收风险管理项目化应对,根据总局确定的15个税收风险项目,重点选取2个项目开展集中应对。切实加强中小税源和个体税收管理,夯实征管基础工作。
18.扎实推进纳税服务规范。继续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纳税服务规范2.3版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拓展涉税事项通办;推进网上办税,探索互联网办税应用。强化宣传咨询,突出政策解读、热点难点解答、办税流程和纳税人权益的宣传;创新服务举措,健全大企业个性化服务机制。注重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畅通纳税人需求征集渠道,组织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不断拓展社会协作,强化纳税信用和税收遵从度评价结果的社会化应用,积极推进税银合作。
19.扎实推进出口退税规范。切实抓好《出口退税规范》1.1版落地,进一步完善出口企业征退税衔接机制,建立征、退、查联动工作制度。巩固深化出口退税审批权下放,组织开展对下放审批权事项的督导检查,积极争取扩大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审批权限下放到区局。强化出口退(免)税风险管理,全面实施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出口退税风险防控相关制度。
六、提升信息管税
20.全力抓好金税三期上线运行。按照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推广的统一部署,认真制定上线工作方案,全力抓好数据清理、初始化准备、网络及终端设备配置、骨干力量培训、以及与税源风险管理平台的对接等工作,确保金税三期核心应用系统如期上线,实现业务与系统的有效衔接和平稳过渡。
21.深入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坚持应用互联网思维来做好各项税收工作,充分发挥“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的资源优势,全面对接总局出台的5大板块、20项重点行动计划,探索和构建具有嘉兴特色的“互联网+税务”应用体系。
22.积极推进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版全覆盖。继续抓好升级版推行工作,配合“营改增”扩大到建筑安装业等“四大行业”,实现新系统对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和所有增值税发票的全覆盖。深化增值税发票底账系统数据应用,建立发票全要素信息比对分析机制,稳步推行电子发票应用,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23.全面深化数据质量管理。扩大数据增值利用,建立大数据检索机制,从数据源头控制、校验管理、疑点逆查、质量修正四个环节构建税收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发挥信息化在税收治理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24.全面加强网络安全防控。严格落实总局金税三期网络和信息安全规定,进一步优化网络结构,加强对网络信息安全的监控,重点强化计算机病毒的主动防御和查杀,完善技术人员巡查工作机制,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
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5.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突出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深入推进“一岗双责”,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合力。
26.严格落实《巡视工作条例》。规范市局巡视工作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巡视职责,配齐配强巡视干部。创新巡视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开展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规范巡视结果运用,建立巡视发现问题问责机制,开展巡视整改和全面自查自纠工作。
27.严格落实党纪党规。深入开展党章党纪党规专题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盯牢重要节点,继续组织明查暗访、对口检查、交叉检查。强化纪律审查工作,加大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零容忍、全覆盖。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编印发生在身边的案例汇编,增强警示作用。
28.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六条禁令”“28条办法”、以及反对“四风”问题的各项具体要求,逐步形成自律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巩固违规兼职、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成果,深化违规向纳税人占用借用财物、集资放贷和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专项治理,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专项治理和婚丧喜庆事项专项治理。
29.严格落实“两权”监督。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党组书记、副书记与纪检组长会商制度,完善党组主动接受纪检组监督机制,健全市局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与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以及与局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约谈制度。强化对“两权”运行的监督,加强对行政管理权重要事项、税收执法权重点环节的监察,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一案三报告”制度。强化对干部的日常监督,运用“廉政风险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廉政风险教育、提醒、警诫、问责等工作。
八、加强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
30.全面加强各级班子建设。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注重领导干部选配,保持各级班子合理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重点抓好县市区局和分局一把手的配备。加大领导干部交流、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切实提高解决重大现实问题、创造性开展工作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严格落实党组工作条例,推动各级党组工作的制度化和科学化。
31.全面深化选人用人工作。深入贯彻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及总局党组《关于防止干部任职年龄“一刀切”的通知》精神,探索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机制。拓展不同形式的干部锻炼模式,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大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
32.全面加强基层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坚持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形成抓基层、抓党建的导向。优化基层组织体系和人力资源配置,完善干部交流和轮岗制度,健全向基层倾斜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与税收管理运行模式相匹配、适应基层发展需要的科学合理的组织体系。
33.全面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按照 “三支队伍”分级管理、分类培训的原则,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组织好科级干部和股级干部培训;以提高专业能力为核心,组织好行政执法类、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人才库人员及后备人才培训;以提高人员素质为核心,组织好全员培训。
34.全面推进文化建设。全面落实税务文化建设实施意见,推进“一局一品”培育。开展税务职业道德教育和志愿服务活动,注重身边典型引导,传承优良家风家训,培育积极向上、文明和谐的国税文化氛围。加强文化阵地建设,举办适合国税特点、具有群众基础的全市国税系统文体活动,丰富干部精神文化生活。深化文明创建,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健全关心关爱干部工作机制,做好老干部工作,进一步凝聚队伍合力。
35.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坚持组织绩效与个人绩效的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严格落实考评责任,加大工作督办力度,将重要工作落实情况、重点项目推进情况、重大问题处理情况纳入督查督办范围。稳步推进“数字人事”管理,继续做好津补贴规范、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职务与职级并行等工作,逐步建立起绩效导向下的干部激励机制。
36.全面规范行政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强化预算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加强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加强机关安全管理,提高后勤保障水平。完善政务、事务管理办法,抓好信访维稳、舆情监测、保密值班等各项工作,积极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作者:jx市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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