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00002546066D/2016-266517 | 文号: | 嘉政办发〔2016〕68号 |
发布单位: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12-23 |
《嘉兴市“医养结合试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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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
12-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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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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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确定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制定出台《嘉兴市“医养结合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政策目的 我市是全省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地区。截止2015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人口84.94万,占户籍总人口24.3%。近年来,我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积极探索医养结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口大幅增加,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生活照料需求叠加的趋势越来越显著,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强劲,目前有限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以及彼此相对独立的服务体系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要,迫切需要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与养老相结合的服务。2016年6月,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确定我市为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要求我市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率先突破。 (二)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 2、《浙江省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48号) 4、《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4〕86号) 二、内容和特点 本《方案》共四个部分: (一)第一部分提出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基本建立具有嘉兴特色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体系,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精准高效的医养结合“20分钟服务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老年人的能力明显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提供更加优化的医养护服务,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效共享和无缝对接,老年人得到连续、适宜、规范、便捷的健康医疗服务。 (二)第二部分提出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基本;二是坚持统筹发展,共建共享;三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四是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机制。 (三)第三部分提出主要任务: 从需求、问题和效果导向出发,提出实施“1234”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国家医养结合试点任务要求。 1、编制一个规划。 制定《嘉兴市医养结合发展规划》,优化统筹医疗卫生、养老服务资源,科学合理布局,实现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资源有效衔接。 2、构建二个平台。 提出把医养结合信息化作为嘉兴“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医养云”,掌握和运用老年人医养护需求的大数据。重点构建二个平台: 一是构建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工作平台。建立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信息系统,制定评估办法和标准,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全面开展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工作。 二是构建医养结合服务信息平台。对老年人医养护需求的大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和运用,科学配置各类服务设施和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鼓励嘉兴科技企业和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援助、医疗保健等一站式服务。 3、创新三项制度 一是创新医养结合社会保险支持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保障。加大医保支持力度,完善家庭病床、签约医生支持政策。做好政策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各类保险产品和服务,鼓励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险等人身保险产品。 二是创新医养扶持制度。加大对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的财政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机构同等享受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优惠扶持政策。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护理院实行集团化、连锁化经营管理,大力发展连锁化的民办社区护理机构。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三是创新医养结合行业监管制度。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加强护理院建设与管理,规范机构设置审批。建立第三方评估监督机制和医养结合机构监管信息披露制度。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开发各类行业标准。 4、推进四项工程 一是推进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提升工程。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全面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对口合作机制。探索建立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服务制。开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护理人员技能培训。 二是推进机构医养结合促进工程。鼓励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因地制宜设置相应医疗机构,其他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对口合作机制。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患者服务的能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工作志愿者定期为老年人开展义诊。完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业务协作机制。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 三是推进专业医养护机构发展工程。加快老年病专业医疗机构建设,推进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形成多层次、有梯度的老年医养护服务体系。对面向老年人开展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由民政部门按照养老机构设置规范进行设立许可,纳入养老机构管理范畴。 四是推进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完善医护人员和养老护理人员培养联动机制,支持大中专院校开设与医养结合相关的专业课程。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纳入卫生计生行业统一管理,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对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医疗机构中的养老护理员,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入职奖补和特殊岗位津贴。 (四)第四部分提出工作要求: 在组织领导方面,成立以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部门职责方面,相关部门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在考核督查方面,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估体系,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县(市、区)党委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市级“五型机关”考核范围;在宣传引导方面,大力宣传健康老龄化的理念,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养老观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医养结合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联系方式 (一)解读机关: 嘉兴市民政局 (二)解读人: 李宏平 (三)联系方式: 83958960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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