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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中小学1月27日开启寒假模式

发布日期:2019-01-23 08:38 信息来源:嘉兴日报 浏览次数:

       记者昨天从市教育局获悉,市本级中小学生2018学年第一学期寒假生活将于2019年1月27日开启,下学期各学校的开学报到时间定在2月20日。

  由于我市高中学校已经试行学段制,因此与义务教育段学校放寒假的时间有所不同。根据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中职学校此前已经完成学业水平技能操作测试、专业理论和公共基础科目,本周义务教育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均陆续进入期末考试时间,本学期义务教育段和中职学校于1月26日结束,寒假自1月27日开始;普通高中期末考试时间为1月23日至27日,1月28日学期结束,寒假自1月29日开始。下学期各学校于2月20日开学报到。

  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认真进行质量分析和评价,研究改进教育教学、提升教育质量的措施和方法,初高中学校要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深化课程和考试制度改革,各高中结合学校实际,做好新学期学校课程设置、师资安排、学考选考等工作。各中职学校结合课程改革和现代学徒制试点开展的实际情况,对学校教学进行自我诊断、自我改进,对现代学徒制试点进行自我评估。要着眼打造红船旁品质教育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站位,抢抓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历史机遇,紧密结合市教育局和学校的中心工作,认真谋划2019年的接轨项目和实施路径,助推高质量发展。

  在寒假安排上,市教育局要求各校加强作业布置管理,对学生提出明确的、个性化的学习要求。本着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则,适当组织或布置一些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和社会调查等活动,同时加大职业体验和参与力度,积极参与社会综合实践和社区服务。

  此外,市教育局将在寒假期间严肃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落实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主体责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校本培训。对违反《嘉兴市教育局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十项规定》的教师以及从事有偿家教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教师,年度考核要确定为不合格。通过寒假明察暗访,重点查处个别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和校外违规兼职兼课行为。对出现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和未经批准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行为投诉、举报较多而查处不力的学校,将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寒假期间的安全也是教育部门关注的重点,根据市教育局安排,各校要在放假前发出“给学生家长一封信”,提醒并告知寒假期间学生需注意的安全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