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今日嘉兴 > 部门

我市三项举措确保“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达标

发布日期:2019-01-23 16:46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为深化我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法治嘉兴”建设,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嘉兴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考评的通知》,1月初,市法宣办联合相关部门对我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单位进行达标考评。考评以“三个确保”,通过实地看、现场听、重点检查等方式对目标单位进行抽查,确保达标考评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采用联合考评法,确保考评全面性。此次“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考评采用分组考评形式,由市法宣办牵头,市政府法治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农经局、市新居民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和人员组成考评组,分三组进行抽查。按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完善民主自治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组织相对应的业务部门领导和处室干部组成考评小组,确保达标考评的专业性和全面性。   

采用抽查考评法,确保考评针对性。市法宣办采用“县(市、区)级法宣办普查、市级法宣办抽查”的方式对我市90家 “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单位(53个村、37个社区)进行达标考评,既提升了达标考评工作的效率,同时提升了达标考评的针对性。前期,按照嘉兴市“民主法治村”创建管理办法,县(市、区)级法宣办对辖区内申报的“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单位进行了普查,发现问题、查漏补缺,并对创建情况按质量高低排序,并及时反映一票否决的情况。市法宣办按照“重点突出、村社区兼顾”的原则,在每个县(市、区)抽查2家创建单位进行达标考评,并对一票否决的情况进行核实。   

采用实地考评法,确保考评实效性。为进一步加强对“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情况的准确评价,此次达标考评的考评组对每一家被抽查的创建单位都进行了实地检查。对照评分标准,通过看、听、问、评等环节对创建单位进行严格考评,确保达标考评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看,即通过看制度上墙、看公开公示、看台账资料等,对“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的硬件进行考评;听,即听现场讲解、听村民评议、听工作汇报,对“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整体情况进行考评;问,即询问前来办事的村(居)民,对创建工作中的各项细节和创建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进行提问,全面了解创建工作情况;评,即在检查之后对创建工作进行点评,肯定特色工作、点评不足之处,并要求创建单位提高认识、真抓实干,深化特色、形成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