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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食品

发布日期:2019-11-15 09:03 信息来源:嘉兴日报 浏览次数:

  11月12日上午,在市绿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车间里,工作人员打开引流槽,将一桶桶假冒伪劣食用油,一瓶瓶假冒伪劣白酒、调制酒、黄酒倒入其中,进行无害化回收处理,由此拉开市市场监管局集中销毁假冒伪劣食品行动序幕。

  据介绍,此次销毁的物品包括桶装大豆油63桶、酒类400余瓶、保健品2800余盒以及用于伪劣食品生产的工具、瓶塞、空瓶等,货值金额达10余万元。在销毁现场,工作人员根据销毁品的属性特点作分类处理,破坏物品的使用价值,再通过填埋、拆解、焚烧、碾压等环保方式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

  去年以来,我市市场监管系统加大力度查处食品安全问题,共查处各类涉及食品安全案件1924件,罚没款共计2601.65万元,营造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

  “这次销毁行动是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一次阶段性成果展示,将对不法经营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此次销毁的假冒伪劣食品中,处罚货值和金额较高的是某品牌西洋参口服液,该产品在抽查中被检出菌落不合格。在充分调查取证基础上,市市场监管局对企业作出了处罚:没收问题批次产品2794盒,没收违法所得19833.00元,处货值金额十倍的罚款352000.00元,罚没款合计371833.00元。

  在集中开展食品安全问题整治中,监管部门还将监管目光投向互联网平台。如嘉善某酒业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企业店铺销售其自制和委托企业代工的青梅酒、草莓酒、桃花酒、蓝莓酒、桑葚酒、玫瑰酒、石榴酒,都没做好标示标注“规定动作”。

  经现场检查和样品抽检发现,在售的7种配制酒均标注虚假的生产日期及产品标准号。其中,6种配制酒标签上未真实标注配料,如蓝莓酒检出标签未标注的糖精钠、甜蜜素、三氯蔗糖、苋菜红、亮蓝;桂花酒检出标签未标注的山梨酸钾及钾盐、苯甲酸及钠盐等。同时,青梅酒、桑葚酒标注了虚假的厂名厂址。市市场监管局对企业处罚罚没款合计122454.30元。

  在保健品中违法添加以及虚假宣传也是整治重点。如张某在其美容养生会所中超范围违规销售所谓“美国甜橙果蔬纤维素”“果蔬纤维素”“纤思丽果蔬片”等产品,宣传产品具有减脂美容等功效。抽检发现,“美国甜橙果蔬纤维素”“果蔬纤维素”“纤思丽果蔬片”中均非法添加了盐酸西布曲明、酚酞两种危害人体健康的非食用物质。这些产品还存在假冒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给予没收涉案问题产品、没收违法所得2704.00元、罚款11万元的处罚。

  食品经营中的“小动作”也在查处之列。如南湖区某副食品经营部在经销古井贡酒时,为了追求更高利润采取窜货手段,对产品包装纸箱、酒盒、瓶盖上的生产日期进行人为破坏,造成食品无法有效追溯。市场监管部门对其作出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商品20瓶并处罚款3万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