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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企业36计”之第十二计——

把降电价红利传递给终端用户

发布日期:2019-11-08 07:48 信息来源:嘉兴日报 浏览次数:

  【第十二计】

  开展转供电环节价格检查

  【举措】

  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

  违反价格政策行为

  去年以来,我省先后6次下调一般工商业电价,累计每千瓦时降低15.88分钱(含税)。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不少终端用户因为不是由电网企业直接供电,而是由转供电主体转供电,并没有享受到降电价红利。为了真正惠企,从今年7月起,我市发改、市场监管、电力等部门联合开展全市转供电环节价格专项检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违反价格政策行为,打通降电价“最后一公里”。

  【故事】

  安龙不锈钢每月节省电费

  约6000元

  “现在每个月节省电费6000元左右,省出了一个人工费。现在市场行情不好,政策扶持企业真是雪中送炭啊。”安龙不锈钢经营户王志江说。在嘉兴中安国际商城,王志江租了几个门面,经营钢材加工、切割生意。今年7月份,他到市场物业公司预缴电费时,发现电价又便宜了,每千瓦时电从1.1元降到1元。这距离上次降价不到1年时间,去年,物业公司将电价从每千瓦时1.15元下调到1.1元。两次加起来,每千瓦时电共便宜了0.15元。

  别小看这0.15元,对于钢材切割这样的用电大户来说,可是能省不少钱。切割过程中,瞬间功率能达到1万多瓦,电价下调前,王志江每月光交电费就要三四万元,遇到生意旺季,一个月就要支出电费5万元。两次电价下调,王志江每月可节省用电支出6000元左右,一年下来就是六七万元。

  目前中安市场入驻了1600多个经营户,大多和王志江一样,做钢材贸易加工、五金建材生意,经营过程中的激光切割、钢材折弯等环节都是“电老虎”,这里的用电大户不在少数。这些用电大户能享受到降电价的红利,既得益于政策扶持,又得益于物业公司对政策的落实。

  中安市场属于转供电主体,市场内的商户用电由市场转供。也就是说,电力部门把电卖给市场,市场再转销售给商户。“我们认为物业公司要以做好服务为前提,不应该在电价上不合理加价,赚取商户的钱。”嘉兴中安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立亮说。今年7月份,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下发通知,要求转供电主体随着政策调价同步下调电价,并开展专项检查。

  “接到通知后,我们当天就开会决定下调价格,根据政府部门的建议,合理制定销售电价。”朱立亮说,降价对商户的利好是显而易见的,对于用电大户来说,一年能省四五万元。

  【成效】

  检查131次

  退还用户482万余元

  电是企业生产经营必不可少的要素保障。为了大幅降低企业非税负担,去年我省4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今年又先后2次降价,使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15.88分钱(含税)。但不少终端用户由于不是由电网企业直接供电,而是由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转供电,在转供电环节分摊了转供电场所的公共电费、物业办公电费、公共设施损耗费等。不合理的加价收费现象,不但阻断了政府降低电价措施的传递落实,更截留了终端用户本应享受到的政策红利。

  为了让电价优惠的“大礼包”真正惠及所有一般工商业用户,打通降价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今年下半年,市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转供电环节价格检查的通知》,牵头市场监管、电力部门,对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在摸清本辖区内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底数的基础上,全面检查不落实降价政策、不在规定时限内全面传导降价红利的行为。”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对于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截至目前共开展转供电价格检查131次,处理违法案件12起,退还金额482万余元。

  据悉,我市去年就开始转供电加价清理工作,当时以要求各类转供电主体主动降价为主,本次则是直接开展专项检查。在专项检查的威慑下,一些产业园区经营的园区内电网,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直接供电。一些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等通过收取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者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