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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局多措并举深化增值税改革

发布日期:2019-03-31 14:05 信息来源:嘉兴日报 浏览次数:

  日前,记者从嘉兴市税务局了解到,为切实做好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工作,确保政策不折不扣执行到位,使纳税人应享应享政策红利,该局有的放矢做好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从快、从实、从细抓好改革落地前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完成全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开票系统“升级”任务。

  今年3月20日,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印发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从4月1日起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此次税改新政,进一步降低了增值税税率水平,将适用16%税率的项目改按13%税率征税,主要涉及制造业等行业,扩大了进项税抵扣范围,将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将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同时,试行期末留抵退税制度,对降低税率水平后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按条件予以退还,有效增加企业现金流。”嘉兴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外,国家还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进项税额实行加计抵减政策,确保所有行业增值税税负只减不增。

  政策已明晰,关键在落实。据介绍,为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在实处,嘉兴市税务部门在全系统推行减税降费包干责任制,通过分级包干、包干到企、责任到人,实现包干服务全覆盖,确保纳税人、缴费人100%享受减税降费政策。“为此,我们已帮助全市86927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发票开票系统完成升级,保证纳税人从4月1日起能够按照下调后的税率开出增值税发票。”该负责人表示。

  与此同时,遍布在各县(市)区及乡镇的税务分局(所)是税务机构的“神经末梢”,也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前沿哨所”。近段时间以来,全市各税务部门全面铺开面向所有纳税人的各项宣传辅导和培训工作,确保每位纳税缴费人员掌握减税降费政策,同时,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增设多个专岗,主动强化远程坐席服务力量。

  增值税改革新政减税涉及方方面面,如开具发票衔接、不动产一次性抵扣、加计抵减政策所需填报资料等问题与纳税人息息相关,对此,嘉兴市税务局工作人员也对《公告》要点进行了解读。

  不仅如此,《公告》还明确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纳税人还存在2018年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可根据18号公告相关规定,按照原17%、11%适用税率补开。

  值得注意的是,从今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允许不动产进项一次抵扣;此前按照原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据有关负责人介绍,此项政策出台,直接增加纳税人的可抵扣进项税,将有效降低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率,让减税惠及所有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