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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批,2019年4月11日)

发布日期:2019-04-18 13:30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0008

桐乡市梧桐街道梧桐村沈家场百桃树脂厂去年曾将不合格的产品在下雨天倒入厂区内的沟里面,通过雨水排入沈家场的河浜。该厂虽搬迁,但厂房未拆完,还有剩余楼房,前期有发现在偷偷生产情况,被街道查到过几次。目前在下雨天还是有发生前来该地倾倒不合格产品的情况。

桐乡市

其它

4月11日,执法人员对桐乡市百桃树脂厂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现场大部分厂房已拆除,剩余厂区东北区域一幢仓库用房,现场无生产设备,不具备生产条件;未发现有倾倒不合格产品现象及倾倒痕迹,但在仓库东南侧有部分废旧空桶露天堆放。执法人员现场对厂内雨水井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废水污染物浓度均符合国家标准排放限值。

部分属实

1. 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对该企业涉嫌违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企业已于4月11日检查当日将露天堆放的废旧空桶进行清理,暂存于原厂址仓库内,4月15日企业已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合同。

2

0010

海宁市周王庙镇富华电子有限公司,24小时车间粉尘严重、屋顶排放白色带着灰色浓烟,味道难闻,厂周边癌症得病率高。

海宁市

周王庙镇

大气

 经现场核查,海宁富华电子有限公司喷雾造粒工序配套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废气经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回转窑预烧、烧结废气配备二级碱喷淋废气处理设施,废气经处理后均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但该公司回转窑排放口存在明显的白色烟雾,并伴有轻微酸性异味,现场感官一般;厂区环境卫生较差,车间地面积灰较大。

对该公司2台喷雾干燥设备排放口颗粒物浓度、回转窑排放口颗粒物浓度及氯化氢浓度、厂界上下风向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进行检测,结果均达标。

另据海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据的《海宁市2014-2017年恶性肿瘤报告发病数及发病率》显示,周王庙镇报告发病率无异常。

部分属实

该公司立即对车间内废气收集装置进行升级改造,提高废气、粉尘收集效率;加强原料、成品装卸和运输管理,减少装运过程中粉尘的产生,加强厂区、车间卫生保洁。同时,根据专家建议正在对1台回转窑安装布袋除尘设施,对另1台回转窑的碱喷淋设施进行维护提升,将根据实际处理效果选择合适方式整体改造,并于5月底前完成。

4月14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又组织对该公司2台喷雾干燥设备排放口、回转窑排放口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恶臭进行检测。下一步,将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3

0012

举报内容:1.陶庄镇翔胜村工业园区内的大江合金钢钢管公司及其东面四家企业通常在晚上七八点以后偷排直排废气,灰尘沉降至小曲荡湖面,并飘散到附近村庄,持续多年。2.大江合金钢钢管公司南面几米某家企业将废水不定时排到小曲荡东北角,不确定是否通过管道排放。3.4月9日开始,这些企业中有一家企业开始整改,两三家企业员工放假,反映人表示多年多次向当地反映未果。

嘉善县

大气

1.浙江大江合金钢钢管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烟粉尘,配套有移动罩与屋顶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检查时治理设施正在运行,已组织检测。同时,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生产车间部分门窗破损,有部分车间扬尘收集不到位;危废储存标识标签未张贴。

2.嘉善宏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检查时未生产。主要污染物为烟粉尘,配套有收集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设施。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厂区环境管理不到位,存在脏乱差问题;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定期维护保养不规范,无记录台账。

3.嘉善立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检查时未生产,已于4月13日停产待搬迁,现场无生产迹象。

4.浙江鑫爱达机械有限公司主要污染物为喷漆废气和喷塑粉尘。喷漆废气经活性炭、等离子催化、水喷淋三级处理后排放。喷塑粉产生的粉尘经布袋回收后重复使用。检查时,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在运行,已组织检测。同时,发现企业危废存放场所不规范。

5.小曲荡东北角发现排放口两个,经查实,均为农田明沟排放口,未发现污水管道及污水排放口。

6.经查,涉及该区域举报投诉2016年受理1件,2017年受理7件,均在第一时间调查处理,2018年以来我局未接到群众反映,但与秀洲区环保部门联合开展对该区域的执法检查2次。

部分属实

查处情况:

1.对嘉善宏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使用的行为已于2月26日立案查处,4月13日已下达听证处罚告知书。

2.对浙江大江合金钢钢管有限公司的危废标识标签未张贴的行为已于4月13日立案调查。

    3.对浙江鑫爱达机械有限公司的原料废油漆桶储存场所不规范的行为已于4月14日立案调查。

整改情况:

    1.督促浙江大江合金钢钢管有限公司对未设置危废标识标签的行为进行立整立改;5月15日前完成生产车间破损门窗修复与空隙处的密闭。

    2.督促浙江鑫爱达机械有限公司5月15日前完成危废存放场所建设。

    3.督促嘉善宏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加快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整改工作,未完成整改前不得恢复生产。

    4.由陶庄镇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区域进行环境空气监测,对小曲荡进行河道水质监测。经监测,5家企业环境空气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对小曲荡地表水监测未发现异常。

4

0013

嘉善县罗星街道中央花园13号楼楼下十二星座酒吧、A07酒吧等音响歌声噪音扰民,时间为晚上八九点至凌晨一两点。

嘉善县

噪声

嘉善江边音乐酒吧、嘉善华婷酒吧、嘉善县罗星街道补时酒吧位于中央花园13幢居民楼下,其余酒吧位于中央花园商业街。15家正常营业酒吧中除嘉善君来歌舞厅外均含点唱功能并向公众开放。中央花园商业街属于Ⅱ类声环境功能区,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为:昼间6:00至22:00时段不超过60分贝,夜间22:00至6:00时段不超过50分贝。经浙江水知音检测公司于4月12日、13日对酒吧昼间和夜间噪声检测,实际检测42个点位,监测结果表明昼间噪声达标3点位,超标11点位,最大噪声71.5分贝,夜间噪声无达标点位,超标28点位,最大噪声93.7分贝。

属实

查处情况:

县文化部门对14家含点唱功能酒吧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罗星街道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对点唱设施依法予以拆除。

整改情况:

    制定中央花园商业街酒吧整体搬迁方案,力争5月31日前完成整体搬迁。在完成搬迁前,罗星街道每天安排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夜间巡查,禁止点唱服务,督促酒吧做好降低噪音措施。

5

0014

罗星街道中央花园13幢楼下大概有A01、米秀、十二星座等将近20家酒吧噪音扰民,时段主要集中在晚上八九点到凌晨四五点,要求酒吧改成静吧;七八家烧烤店油烟扰民,时段主要集中在晚上八九点到十一点左右,距离住户太近,存在安全隐患;楼下酒吧自行修建厕所,厕所污水直通下水道。

嘉善县

噪声、大气

1.酒吧噪音问题 

经查,嘉善县罗星街道中央花园商业街共有16家酒吧,正常营业酒吧15家,1家在装修改造,除嘉善君来歌舞厅外均含点唱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经浙江水知音检测公司于4月12日、13日对酒吧昼间和夜间噪声检测,实际检测42个点位,监测结果表明昼间噪声达标3点位,超标11点位,最大噪声71.5分贝,夜间噪声无达标点位,超标28点位,最大噪声93.7分贝。

2.酒吧厕所问题

    经查,16家酒吧均建有厕所,经嘉兴市中测测绘有限公司检测,初步确认君来歌舞厅、嘉善县罗星街道时一酒吧、嘉善流年酒吧等3家酒吧厕所污水直排雨水管网,另有来迪升酒吧将洗手盆废水直排雨水管网。

3.餐饮油烟污染问题

    中央商业街所有餐饮经营单位包括烧烤店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已组织油烟监测。同时,在4月14日夜间检查中发现嘉善峰魏烤肉店存在店外设摊现象。

属实

查处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结果对私接雨水管道行为依法责令整改;县文化部门对14家含点唱功能酒吧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罗星街道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对点唱设施依法予以拆除;市容管理局将根据油烟监测结果决定是否对餐饮店进行依法处理。

整改情况:

    针对酒吧噪声问题。制定中央花园商业街酒吧整体搬迁方案,力争5月31日前完成整体搬迁。在完成搬迁前,罗星街道每天安排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夜间巡查,禁止点唱服务,督促酒吧做好降低噪音措施。

    针对酒吧厕所问题。对君来歌舞厅、嘉善县罗星街道时一酒吧、嘉善流年酒吧3家厕所污水直排雨水管网和来迪升酒吧将洗手盆废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已要求酒吧业主立即进行整改。4月14日晚,该4家酒吧已停止废水直排,对排入口进行了封堵。

    针对油烟污染问题。对4月14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嘉善峰魏烤肉店店外设摊行为已现场纠正。对6家饮食店排放油烟情况进行了检测,下一步将根据检测结果进行依法处理,并加强日常管理。

6

0015*

海宁市丁桥工业园区新万年印染有限公司定型机产生的废油每年实际有80-100吨,委托处置30吨左右,实际产量与危废处置联单不符,且私下转卖给无证的非法经营者,非法处置的小贩子是挂在象山韵海环保公司名下。

海宁市

丁桥镇

其他

经核查,2018年海宁市新万年染整有限公司实际产生废矿物油66.04吨,委托宁波昀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4月16日更名为宁波憬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宁波臻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处置68.08吨。该公司废矿物油量年度实际产生量与处置量略有差异,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余。

进一步调查了解,宁波憬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宁波臻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均具有废矿物油处置资质,且处置情况相符。其中宁波憬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波臻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海宁区域业务员均为冯岩和张玉水。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张玉水个人有非法收集、贮存、转卖废机油的违法行为,但与上述2家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企业包括海宁市新万年染整有限公司,均无废矿物油私自转卖给张玉水。

但现场调查发现,海宁市新万年染整有限公司存在部分危险废物未设置小标识的环境违法行为。

部分属实

    对张玉水无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取缔非法贮存点并移交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同时,对海宁市新万年染整有限公司部分危险废物未设置小标识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立即规范台帐记录,并于4月20日前完成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的规范化建设。

7

0016

南湖区余新镇黎明路中石化加油站北面香园食品厂生产豆制品:1、该厂2018年被罚款已经要求停产,现在仍在生产,企业无污水生化处理设备,只有沉淀池,污水未经生化处理通过小管道偷排进入黎明小区2期河道内,排放时间为每天早上8点到下午5点,同一时段该厂也在烧锅炉,存在冒黑烟情况;2、2019年该香园食品厂内新开一间生产油豆腐的厂,废水未经生化处理通过暗管偷排进入黎明小区2期河道内。请有关部门核实处理。

南湖区

废水、建设项目

经现场检查,该企业擅自将环评审批的“灌装烤香肠”生产项目调整为豆制品和米制品生产。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收集—初沉—生化—加药沉淀”,经预处理后排放至污水管网,检查时企业未排放污水。该企业在锅炉房东侧河道边设置一处“二隔池”用于贮存生产废水,格栅池边无硬化,周边无围堰防护,造成部分生产废水渗漏进河道。另经核实,2018年香园食品曾因废水超标排放问题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49.44万元,并未要求停产。关于“锅炉黑烟”问题,该企业有一台生物质锅炉,检查时锅炉燃烧正常,无违规添加煤炭等高污染燃料,烟色无异常。另检查发现,嘉兴市粮香食品有限公司2014年开始在香园食品厂区南侧厂房从事米制品生产加工,无相关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

基本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区分局已对香园食品和粮香食品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查封上述2家企业的违法生产设备。

2.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区分局责令香园食品对河边“二隔池”内的废水全部回抽至厂区污水池,并对渗漏点予以封堵。

8

0017

南湖区大桥镇步云热电厂,绿色能源今天气味比较臭,已持续多年。

南湖区

大气

在检查中发现,绿色能源提升改造工程1#、2#垃圾库房已建成投用,配套相应的引风装置,但设计的垃圾进库通道尚未建成,现垃圾入库暂时使用临时通道,造成垃圾库房废气未能彻底回抽,有部分垃圾臭气外泄。4月11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委托新鸿检测对绿色能源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现场检测,经检测其中一个时段厂界下风向1采样点臭气浓度23(无量纲)、厂界下风向2采样点臭气浓度25(无量纲),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临界限值(标准值≤20)。

属实

1.对绿色能源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超标的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区分局已经立案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2.加强日常监管。监督企业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3.开展无组织臭气整治。已落实绿色能源对无组织排放问题进行全方位的整治。

4.加快提升改造。加强管理,科学调配,保证工程建设符合序时进度,确保在2019年12月底前技改项目全面竣工。

9

0022

海宁市周王庙镇01省道边周王庙边新建热电厂(仅此一家名字不详细)蒸汽管道出口处有声响,陈桥村9组高桥头19号蒸汽或废气管道出口会发出刺耳的声音,全天会发声尤其是晚上特别明显。

海宁市

周王庙镇

噪声

经查,浙江泰亿能源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供热管线总长约34.5km,已建成26km左右,分南、北和东三条主要供热管线。因供热管道设计要求,在特定位置需设置疏水点,用于排放供热管网内冷凝水。

    经核实,此次信访反映的“陈桥村9组高桥头”位于北向供热管线,共涉及2个疏水点,现场查看时有间歇性噪声及少量蒸汽冒出,未完成降噪措施建设。

    同时,目前该公司已建成供热管道的沿线疏水点共计211个,其中90个已完成降噪措施建设;211个疏水点中涉及居民敏感点的疏水点共16个,其中2个已完成降噪措施建设。

属实

1.立行立改。4月11日,浙江泰亿能源有限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对陈桥村9组高桥头的2个疏水点进行整改,并于当天下午完成。4月12日上午,由周王庙镇政府与附近部分居民进行沟通解释。截至4月12日晚,涉及居民敏感点的16个疏水点中有8个已完成降噪改造工作。

2.限期整改。该公司承诺于4月20日前完成涉及居民敏感点的16个疏水点降噪改造,5月15日前完成所有211个疏水点的降噪改造,并加强日常巡查工作,避免噪声扰民。

10

0023

南湖区新丰镇乌桥村潭子塘组72亩农田堆放有毒有害危险废物,前期曾多次反映,现该田地的修复工作已进行差不多,现提出如下诉求:1、已挖出危险废物分别放在5个地点:原嘉兴市三塔水泥厂新丰分厂内的两个车间、新丰工业园区新禾路19号海涛电子厂三个车间内、新丰工业园区同义路5号嘉兴通用标准件总厂半个车间、新丰镇双龙路666号山峰喷胶棉厂内一个车间和振石嘉兴东方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一个车间(该车间反映人称未找到危废),以上存放地点未做安全措施,不符合存放危险固废物的相关条件,要求合法处理。2、原修复费用由镇政府出资,现要求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承担相关治理费用。3、要求对老百姓造成的生态损害进行相应赔偿,并把72亩农田修复好后还给农民。4、要求追究王金珠、吴春晓以及处理事件的相关领导人员的法律责任。

南湖区

土壤

一、信访反映的“危险固废物”,系潭子塘堆场修复工作后期平整过程中发现的填埋物,修复单位按规范编制了开挖外运方案,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区分局备案后按方案对填埋物进行清挖,清挖出的填埋物按规范暂存于海涛电子电器有限公司等五个企业的车间与仓库内,待检测后依法处理。

二、关于修复费用问题,新丰镇政府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组织实施了污染土壤修复,待责任明确后,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人承担修复费用。

三、关于赔偿问题,涉及的69.8亩土地,2008年由乌桥村经济合作社和该区域农户签订协议,使用权归属新丰镇乌桥村经济合作社,农户不再享有承包权和经营权。

四、关于追责问题,2017年8月中央环保督查期间,涉及的原村委会书记王金珠、主任顾国良、土管员屠明法均已问责。2017年8月接到中央环保督查件后,南湖区公安分局同步介入调查,根据现有证据,尚不足追究吴春晓刑事责任。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部分属实

1.已组织单一来源谈判,开展填埋物属性鉴别、应急处置及环境损害评估工作,为接下来的填埋物处置提供规范依据。

2.公安机关继续开展调查,明确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1

0024

秀洲区王江泾开发区欣悦路208号秀荣定型厂,是一家小型染厂,无证经营,无污水处理设施,将污水通过管道偷排入旁边的河道。

秀洲区

其它

嘉兴市秀荣纺织有限公司,位于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欣悦路208号,租用嘉兴市嘉苑正大不锈钢有限公司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该企业主要从事纺织品挂染定型业务,主要生产设备为定型生产线3条,于2015年建成投产,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也未经验收。企业配套建有废水处理设施1套,废气治理设施1套,废水经预处理后间歇排入污水管网,废气经处理后高空排放。现场检查时,企业未在生产,废水未在排放。企业车间东侧河道有一个嘉苑正大厂区的雨水排放口,现场未在排水,管道口未发现有污水排放过的痕迹,周边未发现污水偷排入河道的情形。

部分属实

1.责令企业立即改正纺织品挂染定型项目未经审批且未验收的行为,并立案查处。

2.清退未经审批的生产项目,计划于5月底前完成。目前,现该企业已停产,生产设备正在拆除。

12

0026

嘉善县罗星街道华庭桥西南侧有根污水管,每天在往河道排污水,治水办表示在立项,要求抓紧整改。

嘉善县

信访反映的市政道路雨水管道排放口存在偶发性黑色污水外排河道现象。经专业测绘机构(嘉兴市中测测绘有限公司)对该管道进行CCTV检测,发现5处破损点有生活污水渗入雨水管道,县治水办已将该区域整治工作纳入工作日程。

属实

1.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在该市政道路雨水管道入河口处建设污水处理装置,现场踏勘和初步设计已完成,力争4月底前完工。

2.对该区域管道进行改造,力争7月底前全面完成,彻底解决雨污串管问题。

13

0027

来电人是做工程的,看到常台高速海宁尖山出口、新城路右拐的恒逸热电工程工地上,有一个水泥加工的水稳机,想咨询环保部门是否允许使用该设备。若可以,咨询审批要求。

海宁市

尖山新区(黄湾镇)

其他

 信访人反映的工地是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施工场地。2018年8月,该公司办理了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水稳机即为厂房建设的辅助设备。由于该水稳机为该公司建设项目自用,无对外提供服务情况,住建部门无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现场查勘发现,该水稳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

部分属实

由海宁市建筑业管理处责令其限期整改。目前,企业已做好物料的覆盖,已完成水稳机的封闭施工,及路面硬化。

14

0028

嘉兴市经开区中梁吴越首府书香门院的10幢和7幢楼距离富悦大酒店的5台冷却塔10米左右,平时5月-10月,冷却塔开机产生的噪音超过70分贝。2018年8月份、9月信访后,整改装了隔音墙,但整改效果不佳,环保局请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结果为白天70分贝,晚间67、68分贝,之后开过两次专家论证会,整改方案均不合格,要求整改,移机至地面。

经开区

噪声

2019年4月11日,嘉兴经开区环保局、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及城南街道相关负责人对富悦大酒店开展联合检查,同时,嘉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富悦西场界开展了昼夜间噪声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嘉兴富悦大酒店夜间噪声超标排放。

属实

针对夜间噪声超标情况,嘉兴经开区环保局立即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制作调查询问笔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嘉环责改〔2019〕JK2号),要求企业切实落实噪声整改措施,限期完成冷却塔噪声深化整改,确保于2019年4月23日前,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并于2019年6月20日前按照方案完成对冷却塔进行有效封闭隔声管控和加装消声器等减声降噪整改任务。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其他噪声源管控。要求富悦大酒店进一步强化减声、降噪设施的长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