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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19-05-24 09:02 信息来源: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浏览次数:

昨天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于会游主持召开市十六届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了嘉兴市委书记张兵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桐乡市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实施意见(2018-2020年)》、《桐乡市排污许可制监管实施办法》等议题。

全面小康

一个都不能少

低收入农户增收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是建成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重要的标志性指标。如何高水平促进低收入农户全面小康?《桐乡市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实施意见(2018-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指出,要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救助并重的方针,不断增强低收入农户创业增收能力,努力提升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水平,有效提高低收入农户生活质量,努力推动低收入农户共享全面小康,为桐乡高质量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夯实基础。

《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范围、对象。实施范围为全市具有农村人口的镇(街道);扶贫对象为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主要包括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的支出型贫困家庭);低收入农户的认定,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主要依据,按上年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确定收入标准线,由各镇(街道)组织核定,经民政审定后,建档立卡,每年进行动态调整。

高水平全面小康,不仅城镇居民生活要高水平,农村居民生活也要高水平,不仅先富起来农民生活要高水平,低收入农民生活也要高水平。《实施方案》指出,以实施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行动、实施低收入农户就业创业帮扶行动、促进低收入农户财产性增收行动、完善低收入农户综合保障行动、提升低收入农户公共服务行动、构建形式多样的社会扶贫工作格局为抓手,实现“收入保持普遍较快增长、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行业扶贫迈出坚实步伐、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进一步提升、低收入农户生活达到全面小康标准”的目标。其中,到2022年,低收入农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万元;村级集体经济年经常性收入全部达到150万元以上、年经营性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

强化办证企业监管

2017年,桐乡作为全国制革行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先行试点(县)市,配合环保部顺利完成了制革行业排污许可证申领与核发试点工作,制革行业全国第一张排污许可证落户我市,为制革行业国家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桐乡经验”。随着许可证核发工作的逐步推进,如何推进排污许可执法检查,督促排污单位依证排污、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已成为排污许可证改革必须破解的难题。

去年7月,桐乡正式成为全省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唯一试点县市。为进一步规范排污许可制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强化排污单位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提高环保管理效能,改善环境质量,将排污许可制建设成为全市固定污染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桐乡市排污许可制监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指出,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环境危害程度实施分类管理,明确排污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时间节点,申领后依法开展自行监测、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及时主动报告变更情况。

《实施方法》明确,要构建排污许可监管制度体系,通过排污许可事中事后报告制度,排污许可计分监管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人员考核制度,督促排污单位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会议还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的实施意见》等多个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