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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农药 请先出示身份证

农药购买实名制今起开始“动真格”

发布日期:2019-07-01 08:54 信息来源:嘉兴日报 浏览次数:

       “南湖农业提醒您,购买农药请出示身份证件!”如今,在南湖区各家农资店的柜台上,均摆放着温馨提示牌,农药购买实名制在南湖区全面铺开。7月1日起,对已发证未按规定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的经营门店,南湖区将“动真格”了。

  实施农药实名制销售是农药经营、使用环节实现可追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区农业农村与水利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17年农业部对农药标签二维码格式作了明确规定。2018年1月1日起,农药生产环节已全面实施追溯管理,全面实行农药实名制已迫在眉睫。

  2017年6月1日起实施的《农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农药经营者应当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购买人、销售日期等内容。浙江省努力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行农药购买实名制,提出在今年6月底前全省农药经营门店基本实现农药购买实名制。

  南湖区已在今年3月底举办了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培训班,演示了农药购买实名制电子台账建立的具体操作,发放了农药购买实名制明白书;6月份,全区81家农药经营店与区农业农村与水利局分别签订《南湖区农资经营单位诚信经营承诺书》,承诺做好农资进销台账记录,并实行农药产品实名制销售。

  买农药出示身份证,刚开始有些农民会不习惯,农药经营店就把温馨提示牌摆放在柜台醒目位置,一些还把政府下发的《农药实名制销售明白纸》贴在进门处,提升农户知晓率。经过全面推行,目前全区农药经营门店已基本实现农药购买实名制。

  接下来,南湖区将对不执行农药实名制销售经营门店“动真格”。对已发证的经营门店未按规定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的,将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到期整改仍不到位的,将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及《浙江省农药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