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今日嘉兴 > 民生

我市开展船舶水污染物 转移处置联合执法

发布日期:2019-08-22 08:50 信息来源:嘉兴日报 浏览次数:

  为切实完善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船舶水污染物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行为,日前,嘉兴海事局联合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嘉兴市港务管理局等多部门共同开展联合执法。

  “船舶水污染物是指船舶营运产生的含油污水、残油(油泥)、生活污水、化学品洗舱水和船舶垃圾等,而防治船舶水污染物非法排放转移处置污染环境,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之一。”嘉兴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相关政府部门针对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的关键环节,联合建立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平台整合和数据资源共享,提升联合监管能力。

  据介绍,在此次联合执法过程中,各职能部门首先听取了嘉兴港新备案船舶垃圾接收单位有关船舶垃圾接收、转运、处理情况介绍,调取了相应垃圾接收、转运、处理台账,并细致查阅了相关的处置协议、收费公示、营业执照、管理制度等材料,同时,各职能单位还从自身监管角度对其作业行为提出了建议,对于未达要求情况进行了现场反馈并责令限期整改。

  “此外,我们还各司其职,重点做好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各环节实施分类管理,譬如,船舶水污染物通过港口或专门作业船舶接收后,由海事部门根据职责实施管理,船舶水污染物在岸上转移处置的,由生态环境、港务管理局等主管部门依职责管理。”上述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