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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不礼让行人抓拍点位增至81处

今天,你“让”了吗?

发布日期:2019-08-23 08:53 信息来源:今日桐乡 浏览次数:

8月21日,桐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全市新增的抓拍点位进行公布,其中不礼让行人抓拍点位新增54处。据了解,此次新增的不礼让行人抓拍点位将于9月正式启动抓拍,至此,全市不礼让行人抓拍点位增加至81处。

曾经,因车辆驾驶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意识相对淡薄,存在斑马线前抢行的驾驶陋习;而行人过斑马线时,害怕被速度较快的车辆撞上,往往出现“行人让车”的情况。自2015年8月1日起,我市首处不礼让行人抓拍点位在市区人民路和振兴路路口“上岗”,对不礼让行人的车辆处以罚款100元、扣3分的处罚。此后陆续在市区以及各镇(街道)新增不礼让行人抓拍点位。

昨天,记者从桐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从今年1月1日至8月20日,全市27处礼让行人抓拍点位共抓拍到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23594起,平均每个点位抓拍到870多起。“尽管总数多,但实际上全市道路文明礼让率相比之前已经有所提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以人民路和振兴路路口为例,尽管是全市第一个抓拍点,但去年这里依旧是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高发点。但今年1月1日至8月20日,仅抓拍到600起,远低于平均数。

礼让行人的车辆有没有增多,行人最有发言权。昨天上午10点30分,记者来到市区人民路和振兴路路口,发现经过的车辆都会在路口减速,看见行人也都会礼让。“现在只要有行人站在路口,经过的车辆就一定会让行,很少看见有车辆直接开过去的。”在附近银行上班的一名保安告诉记者,说不出变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只能说是慢慢变好了。

面对即将正式进行抓拍的54处点位,桐乡的车辆驾驶员该如何做好礼让呢?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还是要把礼让行人当做行车习惯。特别是在无信号灯控制的路段,当行人已经踏上斑马线后,行人所在同方向所有车道车辆都应停车让行,待行人通过车辆所在车道后,车辆方可通行。

那么非机动车经过斑马线让不让呢?交警部门表示,根据我国《道交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如非机动车驾驶人在人行横道通过时推行的,机动车驾驶人应按照礼让行人标准进行礼让。

目前,桐乡交警部门已在全市多个路段的斑马线前设置提示牌,提醒过往车辆、行人“车让人,人快走”。交警部门也再次提醒广大行人,在通过斑马线时应当注意观察周围路况,快速通过,莫作“低头族”。

桐乡市不礼让行人抓拍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