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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突破常规加强直属学校教育人才引进

发布日期:2019-09-20 14:17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浏览次数:

一是瞄准“特、精、尖”,细分人才引进类别。根据学校教育人才匮乏实际,细分引进人才类别为三类:具有省特级教师荣誉的在职教师,指导学生在全国或省级数理化、生物或信息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金牌且为主要指导教师,或被评为同级别优秀指导教师的为一类人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具有省级名师工作室领衔者等称号的,获得地市级名教师名校长、市级名师工作室领衔者等称号的,专业技能省级竞赛二等奖以上的在职教师,或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为二类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各师范类大学的优秀师范专业本科生为三类人才。 

二是立足“常、长、快”,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实行常年随时受理的引进方式,人才招聘计划在核编周期内按学年统筹使用,其中一类人才引进不受学校岗位限制,对符合引进条件的人才可采用直接面试的招聘方式。鼓励学校长期引才,对在双一流大学和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就读的优秀学生,用人单位可与其提前签订引才协议。协议签订后至毕业期间给予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补贴。协议签订后至毕业期间获学校二等以上奖学金的,给予个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奖励。 

三是完善“补、奖、资”,提升人才引进保障。给予引进的三类人才最高80万元、最低3万元不等的一次性专项补助。引进人才辅导学生在全国数理化、生物或信息奥林匹克竞赛中获金牌或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给予10万元/人次的奖励,获省一等奖的给予2万元/人次的奖励。引进人才参加教育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教育,取得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后并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的,分别给予10万元和3万元的学习深造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