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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大力推进用地规划许可审批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发布日期:2019-09-25 09:28 信息来源:海宁市营商办 浏览次数:

根据今年1-4月嘉兴市首次全域营商环境调查结果及嘉兴首次互查互比互学活动内容,对照自身营商环境查短板、找差距,并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施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按照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五减原则,合并、简化、完善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中的规划许可审批项目,再造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营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

一、减事项压时限,全面优化规划许可审批

一是全省率先取消公开出让类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81日起,海宁市全面取消公开出让类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即以公开出让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不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在全省属于首创。以前企业在取得土地后需要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现在国土和规划合并组建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企业取得了土地,也就意味着获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取消公开出让类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对企业来说可以少跑一次腿,少递交4份材料,加快企业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二是非公开出让类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实行即办制。针对非公开出让类项目(主要是政府投资的划拨类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因法律强制规定无法取消,海宁市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办理时限。企业在取得项目批文和用地预审文件以后,就可以直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从5件压缩到2件,办结时限由原承诺3个工作日压缩至1/8工作日。

三是精简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提前2个月办理。海宁市调整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前人防审批、面积预测绘以及施工图审查的时序,不再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前置条件,全面实施仅需凭用地预审或土地出让合同即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企业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前了2个月。此外,地下管线等不涉及办理用地手续的项目,规划手续从审批制调整为备案制。

   二、嘉兴率先实现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两书”合办

一是深化“一张蓝图”,加强前期服务。在申请人网上申报前,由项目所在地各国土资源所(分局)提前介入,主动获取建设项目信息,与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审核拟用地红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含现行的各级各类法定规划)、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土地使用标准和供地政策,避免群众来回修改红线,并指导申请人收集符合规定的申报资料,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二是优化“一张表单”,精简申报材料。按照一个阶段“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的要求,整合优化申请表,将原《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整合为一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预审合并办理申请表》,同时大幅压缩申报材料,由原来的11件压缩至6件。

三是实施“一体办理”,优化内部流程。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各国土资源所(分局)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批权限,同步委托下放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审批事项至各国土资源所(分局)办理;同时将原国土、规划部门从事审批业务的人员进行力量整合、集中办公;11个基层国土资源所人员和4个规划分局人员有机融合,实现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统一收件、一体审查、合并办理”。

四是实现“一同发证”,一次合并办结。建设项目网上申报资料齐全后,各国土资源所(分局)工作人员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管理信息系统受理申报事项,一并核准、一起出件、一同送达,实现一窗受理、集成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一次办结。合并办理后将原两个审批事项合计办理时限由法定的40个工作日缩减至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下一步,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深入开展建设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多审合一改革,探索推进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各阶段事项整合,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真正实现企业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以品质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