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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入选首批政务服务“好差评”国标试点

发布日期:2020-10-19 08:24 信息来源:南湖区 浏览次数: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全国政务服务“好差评”国家标准试点地区,全国45个市、县(区)、镇(街道)入选。其中,南湖区政务数据局(行政审批局)和南湖区新丰镇政务服务中心榜上有名,这也意味着南湖区在政务服务评价领域的探索和创新走在了全国前列。

在红船起航地,南湖以全国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试点为契机,率先拉开了“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大幕,在“一枚公章管审批”“无差别全科受理”等方面勇当改革的“领跑者”“急先锋”。与一项项改革相结合,近年来南湖区积极探索建立政务服务评价制度,依据评价场景实际,围绕事项管理、办事流程、服务规范等方面,着力优化多维度评价标准体系,力求形成“南湖模式”“南湖经验”。

政务服务好不好,群众有权给出“好差评”。去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对接群众需求实施服务供给侧改革,建立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好差评”制度。随着“好差评”制度在全国的全面铺开,南湖区的探索并未止步。

围绕咨询—受理—审批—办结过程,区政务数据局(行政审批局)分阶段开设了“好差评”评价渠道,建立“垂直式”多元评价体系。在现场受理窗口,设置服务满意度评价器,群众办完事即可按键评价;畅通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在线、短信等“好差评”评价渠道,落实网上服务“一事一评”;办结后,以短信推送“好差评”评价信息……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南湖还尝试将“好差评”引入咨询前端,依托“全场景随E问”做到政务咨询“有问有评”,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评价全过程全覆盖。

办事企业和群众的评价,就是政务服务工作的“风向标”。针对每一个群众反映的“差评”,南湖区严格实行“谁办理、谁负责”“销号制”,限时整改与反馈,实现评价、反馈整改和监督的全程闭环管理。去年10月以来,共收到差评8条,差评按期整改率100%。

每一个“差评”要重视,而对于“好评”或者“一般”,又要如何有效发挥这些评价的作用?在实践过程中,南湖区创新推出了周末电话回访,对于已经评价的办事企业和群众,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开展一对一访问,可以了解群众不满意处,也可以听取意见建议。同时,南湖区还打造了“靶向式”专题诊断机制,每月开展第三方评估机构回访,基于特定时段重点工作、创新改革举措等内容,形成针对性“诊断”报告,促进重点工作、改革举措的科学推进。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我们只需对‘差评’进行回访整改。开展周末回访、第三方回访后,我们就可以在‘一般’中寻找差距,在‘好评’中挖掘好建议,只有这样才能更加全面及时准确了解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感受和诉求,有针对性地改进政务服务,提升政府工作效能,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区政务数据局(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冯月苹表示。

列为国标试点,南湖区“好差评”制度探索工作站在了新的起点。记者从区政务数据局(行政审批局)了解到,下一步南湖区将扛起责任担当,不断细化评价指标,完善评价机制,增加评价吸引力,努力做到让每个办事企业和群众自愿自主真实参与评价,每个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可评价,每个政务服务机构、平台和工作人员都接受评价,努力打造“好差评”国家标准试点的“南湖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