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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司法局“六个注重”狠抓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整改落实

发布日期:2020-10-20 17:06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整改提高阶段以来,海宁市司法局通过“六个注重”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全面提升了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

一是注重对标对表抓落实。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要求,对标对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8月18日,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传达贯彻上级的工作要求;9月29日,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业务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对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任务做进一步部署。局面上指导组通过专题督查、面上指导、点上调研等方式,全面了解各部门整改提高工作进度,督促指导做好整改提高;协调督导组结合执法司法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对各部门整改提高工作开展督查。

二是注重目标责任抓落实。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下发《海宁市司法局关于落实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列出整改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任务、责任部门、整改举措和完成期限。建立销号制度,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科室、所和干部个人分别进行整改销号。对前期排查出的9个共性问题,目前已销号整改5个。

三是注重建章立制抓落实。通过开展案件评查,对325个案件“回头看”;进行专项治理,目前已开展律师行业“双随机”专项检查、“证照分离”改革现场监督检查2次;专题调研8个,分别由局领导带队进行调研已形成调研报告4个;督促指导,健全完善了10项制度机制,如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印发《关于深化法治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并落实《海宁市基层治理联动工作站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等。

四是注重队伍提质抓落实。出台机关领导干部下沉蹲点、选派机关干部下司法所锻炼、中层干部双向交流轮岗等三项制度,着力打造能上能下的干部队伍,促进了干部队伍“微循环”。在原有“导师制”的基础上实施“青蓝工程”,共有9名“导师”结对10名学员,助力青年干部更快成长成才。开展互点互评互学活动,举办海宁市司法行政系统争创“最精彩单元”、争当“最出色干部”知识竞赛,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大比武”活动,进一步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五是注重融合创新抓落实。以“紫薇说法”机关服务品牌为载体,引导机关党员深入开展民情大走访、网格志愿服务等活动。同时,结合司法行政特色将开展“提升年”活动与推动主责主业联系起来。深化法治型党组织建设,选拔35名党员律师担任村(社区)法治副书记,助推基层党建规范化。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全市224名“法治带头人”和342名“法律明白人”积极投身城乡基层“微治理”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为企业办理实行“最多跑一次”公证40多件。

六是注重营造氛围抓落实。注重正面宣传,积极挖掘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如推荐申报全省政法系统执法办案、矛盾纠纷调解成绩突出个人、嘉兴市平安建设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开展法治嘉兴建设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推荐申报工作等。在局机关大厅和司法所分别设置“提升年”活动展板,提醒全体干部职工规范文明公正执法;及时总结推广一批工作经验和特色亮点,在微信公众号上高频次宣传报道“提升年”活动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目前,已推(报)送“提升年”活动相关微信、信息40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