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市社本级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牵头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统战工作。负责市社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系统的教育培训。负责农合联执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聘用人员的人事管理。承担供销社监事会日常工作。监督理事会对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和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理事会对社有资产所有权代表职责的履行情况、社有资本收益的管理使用情况和社有资产运营公司的重大投资、并购重组、资产运营等情况。指导系统落实“三会”制度。负责社情民意调查、起草供销社监事会的有关文件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