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00MB1573935T/2020-388239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0-12-25 | 组配分类: | 环境保护 |
[水污染防治]关于公布2020年1-11月嘉兴市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综合评价结果与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0-12-17 09:26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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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1-11月嘉兴市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综合评价结果与地表水 环境质量状况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管委会: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71号)、《嘉兴市区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嘉生态办发〔2010〕20号)、《嘉兴市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工作预警实施办法(试行)》(嘉生态办函〔2013〕29号)和嘉兴市“五水共治”工作考核的要求,现将2020年1-11月嘉兴市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综合评价结果与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公布如下:
一、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环境质量情况 2020年1-11月南湖区、秀洲区、海盐县、海宁市、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交接断面考核结果为优秀,嘉善县、平湖市、桐乡市考核结果为良好。 2020年1-11月全市24个交接断面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5.8%,斜桥断面未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 二、市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情况 2020年1-11月全市73个市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中,Ⅱ类3个、Ⅲ类62个、Ⅳ类7个、Ⅴ类1个,分别占4.1%、84.9%、9.6%和1.4%。和去年同期相比,Ⅲ类及以上断面增加28.7个百分点,Ⅳ类断面降低27.4个百分点,Ⅴ类断面降低1.3个百分点。73个断面主要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平均浓度为4.5mg/L、0.45mg/L和0.164mg/L,与去年同期相比,高锰酸盐指数持平,其他两项指标分别降低了19.6%和5.7%。 与去年同期相比,无恶化断面。 与去年全年相比,梧桐南断面由Ⅲ类恶化至Ⅳ类。 2020年1-11月全市16个省控断面中,Ⅱ类断面1个、Ⅲ类断面14个、Ⅴ类断面1个,水功能区达标率93.8%。南湖中心断面未达到Ⅲ类水质。 三、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 2020年1-11月全市8个饮用水水源地中Ⅱ类1个、Ⅲ类7个。全市水源地达标率为100%,比去年同期增加9.5个百分点。
附件:1. 2020年1-11月县(市、区)交接断面水质综合评价结果 2. 2020年1-11月市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情况 3. 2020年1-11月市控以上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下降情况 4. 2020年1-11月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
嘉兴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16日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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