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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15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12-22 09:24 信息来源: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 浏览次数:

高海华委员:

感谢您对考核工作提出宝贵建议。收到《关于科学设定市对县(市、区)考核指标建议》提案后,我办即组织人员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长三角发展办等相关部门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进行了会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顺应新的发展形势,我市对标省高质量发展指标,结合嘉兴发展实际,不断精简优化考核指标体系。目前,县(市、区)考核整体框架为“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一体化建设”“综合评价”“加扣分”五部分,总体上兼顾了省市各项重点工作,体现了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引导和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进展。

您提案中提到的“指标内容重点不够突出,建议简化指标、突出重点”“指标设定科学性有待提高,建议科学设定、客观评价”“指标评价严肃性有待加强,建议强化指导、突出实效”等问题和建议很有借鉴意义。经对照,今年的考核办法已作改进和优化。一是调整考核权重,突出考核重点。“高质量发展”部分对标省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占考核的权重从去年的40%提升到45%,权重最大,并根据我市实际将指标数从去年的66个精简到49个;“一体化建设”部分主要是聚焦首位战略,推动“四大会战”等重点工作的落实,权重为28%;“党的建设”部分对照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指标体系“党的建设”模块,并结合实际优化了具体指标设置和分值,权重为20%。二是科学设定指标,体现地区差异。根据各地发展实际,对部分指标设置了差异化的考核内容,例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综合交通投资年度总量目标”等指标,对各地设置不同的目标任务;又如“枢纽嘉兴、创新嘉兴、品质嘉兴、开放嘉兴”“四大会战”指标,市本级三区和五县(市)考核侧重点各不相同。三是把握客观原则,突出考核实效。“综合评价”部分权重由去年的10%降为7%,进一步减少了主观性评价。在计分规则上,从总体保持稳定、兼顾各地实际、突出目标导向等方面考虑,对部分指标的计分方式予以优化,进一步减少单纯使用绝对值的计分方式,更多采用功效系数法等方法进行计分。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市相关部署要求,持续优化完善考核指标体系。一是推进指标瘦身。根据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要求,简化考核赋分办法,减少常规性工作指标,突出重点项目、重大任务、重大改革等的考核,强化个性化考核。二是严肃规则制定。要求相关部门积极与省级部门对接,出台有关考核细则办法,并对部门后期提出的考核规则修改严格把关,避免频繁调整。三是加强分析指导。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及时了解发现各地在经济社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帮助指导各地落实对策措施。同时,继续积极听取和吸收各方意见,不断提升考核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考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

(联系人:市委督查室  李斌  13586419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