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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不动产登记疫情期间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发布日期:2020-02-13 16:20 信息来源:市府办 浏览次数:

2月2日起,海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暂停不动产登记窗口线下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全面实行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以“网上办、掌上办”形式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据了解,通过对系统开发升级,在原先已开通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一手房)掌上办的基础上,新上线存量房买卖(二手房)、抵押权首次登记掌上办业务。

市民只需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后,数据会直接传递至后台,审核人员进行登记审核、税费审核,再按照要求缴纳相关税费,后续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会以免费邮寄的方式送达,市民也可以直接下载电子证书(证明)。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不动产登记网上办、掌上办的申请办件涉及原不动产证书(证明)收回的问题,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予以特事特办,暂不收回原不动产(土地、房产)证书、证明,由申请人线上承诺,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告作废,避免了群众跑现场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