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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6445/2020-340721 文号: 嘉政发〔2020〕4号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2-03

[新闻发布会 媒体解读]《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企业人员返岗返工保障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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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 02- 05 21: 23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来源:《嘉兴日报》2020年2月5日第1版,记者:潘程程

 

  昨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就嘉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召开第四场新闻发布会,就嘉兴如何保障企业人员返岗返工有关情况作权威通报。

  

    推出12条意见保障企业人员返岗返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与全市企业一起,共应挑战、共克时艰、共渡难关,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切实做好企业人员返岗返工保障工作的意见》。发布会上,嘉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李国明对这12条意见进行了详细通报。

  《意见》对企业主体责任、严控返岗返工人员范围、企业如何切实保障职工权益、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工资待遇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意见》指出,对重点地区或到过重点地区的员工,不得纳入返岗返工人员集中接返范围;对自行返回的此类人员,严格实施14天集中隔离,隔离期满并经隔离地疾控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同意后方可返岗返工。春节期间未离开嘉兴且不在隔离范围的员工返岗返工,并经所在地政府同意后可恢复生产。

  考虑到不少企业的员工身在外地,《意见》鼓励企业包车接返外地职工。如,对来源地相对集中的职工,鼓励企业包车接返;对来源地相对分散的职工,鼓励企业间拼车等方式接返;对零星的、短途的职工,鼓励企业派车接返;鼓励有条件的职工自驾车返岗返工。对包车、拼车有需求的企业,可向当地经信部门申报,由当地经信部门提供服务。对包车、拼车发生的费用,政府予以三分之二的补助,企业承担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凡是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经济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视同提供正常劳动予以支付;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当按有关规定予以顺延。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按双方约定支付职工工资或生活费,但不得低于嘉兴市最低工资标准。用工单位不得将受疫情影响的劳务派遣职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针对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及延迟复工期间的工作待遇问题,《意见》明确,延长假期间,企业安排职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延迟复工期间,企业应按照停工、停产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其中,企业在休息日安排职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此外,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将鼓励有条件有基础的企业与有生产许可证企业合作生产口罩、防护衣、护目镜等防疫应急物资;企业为扩大防疫应急物资生产进行的技改投资,按投资额的50%予以补贴,最高限额1500万元;协调满足防疫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的运输车辆用车需求,用车费用由政府承担。对不按工作要求,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未经当地政府同意擅自开工的企业,我市将直接将这些企业列入本年度绩效评价D类企业名单和失信企业名单,并取消三年(2020年至2022年)内一切涉企优惠政策享受。对于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鼓励企业包车接回返工人员

  据嘉兴市经信局局长卓卫明介绍,为了满足企业节后开复工需求,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企业在确保防控工作到位的前提下,政府鼓励企业采用包车方式接回职工——

  包车接回外地职工,事关疫情防控、职工权益、道路交通。市经信局将会同市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人力社保局等单位组成服务专班,在车辆保障服务、医务服务、交通保障服务和职工接回嘉兴后防疫服务保障等方面加大力度,全力保障企业包车接回职工工作。其中,我市将动员全市所有国有和民营的长途包车努力为企业提供车辆保障;各级卫生医疗部门将组织相关医务人员和医务志愿者提供途中医务服务,并提供消毒液、温度计等相应的医用物资;市、县各级交通和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全国道路交通规定,协调相应的省际交通通行,确保顺利返回;职工接回后,属地相关部门将切实加强企业返岗职工防疫管理,在厂区和居住地实行点到点的闭环管理,做到企业生产、防疫两不误。

  “希望企业严格遵守‘政府鼓励、企业主体、自愿申报、属地批准’原则,在提出包车申请、签订包车合同、做实出行准备、做好员工组织等方面积极配合,我们将全力以赴通过政企合力,确保包车接回职工工作顺利实施。”卓卫明表示,返工、返岗高峰期间,企业和社会各界有什么诉求,可登录嘉兴市企业服务平台或联系热线电话96871咨询。

  

    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全力维护企业职工权益

  据嘉兴市人力社保局局长徐忠介绍,为做好企业稳就业工作、促进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复工后,市人力社保局将在以下方面持续加大工作力度——

  关于企业要如何维护好职工权益的问题,要求企业须保留工作岗位并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各地采取封锁疫区等紧急措施不能按期返岗的职工,企业须保留工作岗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在保障职工的工资待遇方面,要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企业应当支付职工正常的工资报酬。对因政府采取封锁疫区等紧急措施导致职工不能按期返岗的,企业应按照停工、停产规定支付职工报酬,给职工吃下“定心丸”,早日返回到工作岗位。

  在实施援企稳岗政策,支持企业尽快恢复生产方面,继续实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对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补贴政策。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20年度继续实行社保费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将按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上一年度社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返还给企业。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在当前形势下,如何才能更好地服务企业用工需求?据了解,为满足企业和广大求职人员招工和应聘的需要,市人社局将通过开辟“网上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开通高校就业网招聘渠道、加大本地劳动力招聘力度等方式,为服务企业用工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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