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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三大举措”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发布日期:2020-04-03 17:06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海盐县行政执法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夯实执法基础、强化执法保障,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方式、服务发展大局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促进全县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夯实行政执法基础,健全执法保障  

一是梳理执法主体,落实确认公告。紧扣进一步优化调整机构职能这个重点,全面完成了机构改革。机构改革完成后,县司法局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制度,根据省、市有关执法主体确认公告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三定”规定,审核行政机关的执法主体资格。2019年8月在海盐门户网公告了第一批38个法定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二是提升执法素养,确保持证上岗。为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2019年各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机关夜学、开展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共计60次。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结合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人员调整等情况,组织机构改革后的首次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考试合格率达96.77%。健全行政执法证件的动态管理,全年累计换发执法人员资格证419件。  

三是加强执法指导,强化执法保障。夯实法制审核队伍,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经法制审核,目前,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共配备法制审核人员111人(专职40人),法学专业43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12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县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均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举办全县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录入培训班,指导做好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决定公开工作。  

二、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综合执法提供制度保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有关领域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执法权力集中行使,执法重心向基层下移。县委编办下发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整合组建五大领域综合执法队伍,形成统一、权威、廉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是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出台《海盐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执法信息公示及时准确全面、执法过程留痕可溯有效、法制审核依法规范明确,并将“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海盐的考核体系。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通报比对。建立“双随机”监管指标通报机制,以企业抽查覆盖率、检查次数、问题检出率为阶段工作重点,晾晒全县各部门工作,推动形成常态化的智慧监管模式。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机制,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共抽查 19个行政执法部门的64宗行政执法案卷,通过评查发现改进问题。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季度通报机制,通过“晒 ”“比”让各行政机关负责人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认识,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服务全县发展大局  

一是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2019年全县31部门全面推行“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钉钉掌上执法”智慧监管系统,且均已建立统一的“一单两库”在监管平台公示。建立“监管对象库”,入库监管对象31918家;根据不同行业特性,建立“分类监管精准对象主体标签库”20个;建立“执法人员库”,入库执法人员543名;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梳理部门抽查事项374项;平台掌上执法开通率、检查任务完成率、检查任务结果公示率均达到100%,部门主动性、成效性全面提升。  

二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优化执法方式,按照“依法有效、责任明晰、协同监管、公开公正”的监管原则,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在市场监管、文化、安全、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推进“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监管方式,2019年度全县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任务与参与抽查任务数达253个,切实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企等问题。  

三是探索创新执法方式。2019年,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努力探索创新执法方式,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县市场监管局通过各级各类微信公众平台累计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红黑榜”,该“红黑榜”发布后,受到消费者广泛关注和转发,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创新执法取得明显成效;县卫生健康局开展夏季游泳场所监督抽检工作,并要求全县对外开放的17家游泳场(馆)定期在网上录入水质自检情况,市民从“口碑App”或“支付宝”便能远程获知相关水质信息;县交通运输局探索从“最多跑一次”到“跑零次”改革,2019年全年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86416件,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其中跑零次77792件,办件事项比例达到9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