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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出台《海宁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发布日期:2020-04-03 16:31 信息来源:市府办 浏览次数:

近日,海宁市出台《海宁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该方案适用对象为养殖规模达到生猪存栏200头以上的畜禽集中饲养场所,将畜禽养殖禁区划分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城镇居民区以及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其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面积11.863平方公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范围为海宁市中心城区、马桥街道和8个镇共计19个区块,131.956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