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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检察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日期:2020-04-09 14:50 信息来源: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4月7日上午,嘉兴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专题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劲松主持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和上级部署要求上来,凝聚一股劲、奋力往前冲,推动嘉兴检察工作争先进位。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劲松提出三点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要从“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三个地”的使命担当,找准新定位新目标,为奋力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中的最精彩板块贡献检察力量。要通过党组会带头学、支部会集体学,将总书记赋予浙江的使命内涵和指示要求传达到每位干警,教育引导学深悟透讲话精神,压紧压实责任担子,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责任自觉。

 

立足当前形势,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

要依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度、有温度的司法保障,在依法履职的同时采取务实举措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要深入推进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诉源治理的决策部署,加大对两级院特别是试点院的督导力度,努力将矛盾实质化解在检察环节。要进一步探索推进全市检察室创新转型,努力发挥深入基层优势,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奋力抢抓机遇,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要做到疫情防控不放松,持续落实各项防控要求,认真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确保检察机关不出事。在做好防控的前提下,要尽最大努力把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争分夺秒推动工作提质增效。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委《意见》,扎实推进“四大检察”,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加强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要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检察队伍“四化”建设,提升核心战斗力。

 

会上,院领导分别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专题会议精神谈了体会。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陶深明:“要坚持党的领导,抓住历史机遇,主动融入大局,积极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检察院建设,打造全国样板。”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越:“要学懂弄通总书记讲话精神和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检察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军毅:“要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中心工作,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同时要抓好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顾海群:“要抓学习宣传,确保学深悟透;要抓谋划推进,紧扣讲话重点,列明清单,项目化推进落实;要抓创新突破,弘扬红船精神,党建引领,提升检察工作影响力。”

 

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张惠谊:“要做好“单位人”,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要做好“社会人”,积极响应号召,助力地方经济恢复。”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沈小平:“要认识到体制的优势,在党的领导下保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精神状态,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服务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助力社会治理。”

 

检委会专委尹立栋:“要发挥嘉兴的区位优势,强化长三角地区检察院沟通交流,为区域法治一体化贡献嘉兴检察力量。”

 

检委会专委杨连明:“要深刻领会‘为浙江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做实检察工作,不负总书记嘱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