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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耕备耕正当时!海宁市财政“三保障”平稳有序推进农业领域复工复产

发布日期:2020-05-22 11:0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一年之计在于春。为推动春季农业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海宁市财政局积极助推农业领域复工复产。截至目前,海宁市一产已开复工主体567家(户),开复工率100%,员工到岗率99.82%。

一是不误农时,保障春耕期间农资供应。及时了解掌握农业企业肥料、饲料、种子、农膜等农资储备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农业生产资料内调外运事宜,保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等物资供应。目前,全市储备尿素3500余吨,复合肥1500吨,农膜50吨,三大类农药400余吨,每日组织6辆运输车运送各类农资至基层农资网点、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种粮大户,切实满足各类农业主体春耕物资需求,保障春耕备耕期间农资数量充足、质量可靠、市场稳定。

二是精准施策,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对完成下达的应急生产指令性计划任务的基地,市级财政按照设施栽培每亩1000元,露地栽培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种植并投保面积在5亩(含)以上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其他主体,市财政按保费的50%予以补助。对市本级家禽养殖龙头企业和家禽定点屠宰企业按原订单收购本省活禽10万只以上的,按其实际收购量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鸡、鸭、鹅每只补助2元,鸽子每只补助1元。

三是快速反应,保障农业全面复工复产。为尽快全面恢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秩序,第一时间成立农业复工复产工作小组,负责农业龙头企业、水利工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复工复产工作。建立农业主体名录库,将全市567家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兽药等销售主体、种粮大户分类别全部列入管理清单,形成全市1张汇总清单、各镇(街道)1张明细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