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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司法局“三主动”积极维护农民工权益

发布日期:2020-05-22 15:21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海盐县司法局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行为契机,积极开展以主动宣传、主动受理、主动评议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工维权活动,积极维护农民工权益。截至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4起,其中涉及农民工案件214起。

一是主动宣传,援助服务在一线。在农民工集中地,如汽车站、工业园区、农贸市场等场所,开展广场法律宣传与咨询解答、专项维权法治讲座等法律援助宣传活动20余场次,引导和帮助农民工了解劳动就业政策、招工政策,劳动报酬政策以及农民工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指导农民工借用法律武器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联合市场监管局组织律师和公证员到建筑工地审查农民工用工合同签订情况,对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及农民工普遍开展法治教育,进一步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利用“海盐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开展《条例》解读推送和以案释法,不断提升企业和农民工群体对《条例》的理解与认识。

二是主动受理,法援申请跑一次。与县总工会、县新居民事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站点的“触角”作用,提供农民工维权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指引。加强与县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的协作配合,近距离服务农民工讨薪之路。对涉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工伤事故、交通事故等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引导农民工理智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浙里办App、公共法律服务人工智能自助机等形式获得高效便捷的法律咨询解答和法律援助申请服务,长期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一律实行经济状况免审查,对复杂困难欠薪案件、重大群体欠薪案件实行容缺受理,第一时间指派援助律师帮助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以最快速度进入调解或诉讼程序,缩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结案周期。

三是主动评议,质量监督“有一套”。对于群体性农民工案件,或者是易引发不安定因素的农民工典型个案采用“会诊”、限时办理和案前告知、案中监督、案后回访等质量跟踪督查机制,通过电话回访、现场听庭、实地走访、案件评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及时了解和监督案件承办情况,有效保障农民工讨薪案件的办理效率和质量。健全信息反馈制度,做好与农民工、承办人及审判、仲裁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工作,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案件审批、承办服务满意率均达到100%,确保农民工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