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信息 > 走进嘉兴营商环境(已归档) > 工作动态 > 海宁

海宁市率先实行住所申报承诺制改革

发布日期:2020-06-15 17:14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长期以来,营业执照申请材料中的“住所证明”因取得受限等原因,成为众多市场主体无法获得合法经营资格的隐形壁垒,是商事登记便利化改革的一大“堵点”。3月15日,海宁市在嘉兴率先实施企业住所申报承诺制改革,用“一纸承诺”代替“住所证明”,破除“隐形”准入门槛,实现市场主体“非禁即入”。改革一个月来,新增市场主体2909户,同比增长82.50%。企业开办便利度再提升,群众创业热情得到激发,市场活力得到释放,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精心谋划,破解市场准入之“堵”。一是“告知承诺”宽准入。积极探索“负面清单+告知承诺”办照新方式,率先在许村镇试点实施,通过经营户“自我承诺”取代“材料证明”的方式,为该镇389户农民房出租户中的服装企业办理了营业执照,有效破解“无照”难题。通过总结试点经验和充分论证,制定出台了《海宁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改革实施意见》。二是“一张清单”守底线。在充分“放”的基础上,梳理改革带来的注册登记方式、材料、流程变化,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详细梳理了11项特殊区域的行业禁设规则,如全面禁止在违法建筑、经鉴定的危房等区域设立企业等,明确划出审批红线。经过认真审核比对,已驳回违反“负面清单”的申请23起。三是“多维宣传”造氛围。在嘉兴日报、读嘉、海宁日报等官方媒体以及海宁发布、海宁市场监管等微信公众平台持续开展宣传,向全社会详细介绍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改革工作,实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切实推动了改革落地落实。改革实施以来,选择“自主申报”的市场主体占到全部新设主体的83.37%。

二、多点发力,提升审批服务之“效”。一是“流程再造”提速度。改造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将原来的上传住所证明简化为填写产权人信息和不动产产权信息,并增加“负面清单”告知模块。平台改造后,成功实现外网申报仅需填写住所承诺即可申请新设、变更业务,较改革前省去了一个环节。二是“以人为本”优业务。抓住改革实施过程中“人”这一关键,在市、镇两级政务服务中心配备22名帮办人员,对企业从填报材料到领取执照的整个环节进行跟踪指导。同时,对市、镇两级窗口审批和帮办人员共187人开展了全覆盖培训,通过钉钉直播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负面清单分析、系统演示、现场答疑等,有效提升了业务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服务加码”增效能。结合“三服务”等活动,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所(分局)、村(社区)、相关部门作用,入户宣传改革政策,动员市场主体积极办照,并做好“个案服务”,取得良好成效。改革推行以来,全市小微企业新增450户,同比增长30.06%。

三、协同监管,保障市场主体之“质”。一是“信息互通”破壁垒。市场监管部门每周将新登记的住所申报承诺制市场主体信息推送至各镇、街道,由属地网格管理员在收到推送信息后对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的市场主体上门开展实地核查。对涉及后置许可审批事项的市场主体,实时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平台发布,供相关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查询认领。截至4月12日,共计推送信息2076条,推送率达100%;已发布自主申报企业许可信息1151条,认领率达100%。二是“凝聚合力”强监管。明确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应急管理等市级职能部门联合进行执法检查,每个季度对不少于新设总数5%的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市场主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镇、街道则充分发挥基层综合治理平台作用,由网格员按照“检查清单”,开展“上门查一次”的实地核查,并将检查情况集中上报反馈、处置,既保证了自主申报的市场主体被监管到位,也减少了企业应对多头检查的负担。三是“聚焦信用”提质量。全面开展信用联合约束,建立不实申报住所(经营场所)人员“黑名单”,对发现存在不实申报行为的人员,三年内禁止通过申报承诺制登记市场主体,并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作为投资人新设企业,系统自动发出警示,并限制准入,目前已累计驳回异常警示人员的申请26起,确保改革工作推得开、管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