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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司法局树立“三项意识”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减压阀”作用

发布日期:2020-06-30 17:39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海盐县司法局树立“三项意识”,做优民生“窗口”工作,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减压阀”作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树立服务意识,打响品牌效应。依托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县司法局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人员配备,选派有法律知识、群众工作经验且热心服务的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到窗口为基层群众服务,负责来访、来电法律咨询接待工作,耐心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充分发挥好法律援助服务百姓的“窗口”作用。开通法律援助快速受理通道和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弱残疾的法律援助申请坚持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安排及上门服务,赢得了群众的认可,在群众心目中打造出了自己的服务品牌。今年上半年,县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427次,其中12348接待来电咨询187人次,窗口来访来电240人次。

二是树立创新意识,实现智慧服务。疫情期间,县法律援助中心整合资源力量,积极推行法律援助“线上办”“网上办”“掌上办”,努力提高网办率,并对涉及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法律援助申请事项,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指派,针对疫情产生的劳动争议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引导受援群众优先采取和解、调解等方式结案,缓解民营企业生存压力,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确保疫情防控不间断,法援服务全时空“不打烊”。

三是树立质量意识,加强业务建设。建立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受援回访制和“点援制”,使经济困难的群众不但可以免费请律师,还可以请到自己想要的律师。同时,法援中心实行重大案件讨论、限时办理、当事人意见交流、案件抽查和结案回访,把好援助案件申请关、质量关和回访关,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法援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2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或取得经济利益642万元,未出现一例当事人投诉情况,实现服务“零投诉”、工作“零差错”、队伍“零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