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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四个一”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

发布日期:2020-07-06 10:58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平湖市不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五合一”办理的基础上,全面启动竣工联合验收。截至目前,已完成联合验收项目132个。

一是“一个窗口”服务。出台《平湖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最多跑一次”联合竣工验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平湖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暂行规定》等文件,成立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领导小组,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联合验收受理窗口,实行“一窗”服务,具体负责联合验收的受理、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将原来多个部门分别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监督、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转变为统一受理、统一组织、限时办理的运作模式,企业从找多个部门办理变为找一个窗口办理。

二是“一个表单”申请。梳理联合验收事项材料清单,整合形成《平湖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申请表》,全面取消企业向多部门重复提交的档案资料、全面取消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资料、全面整合多部门能共享的资料。从原先的向规划、质监、人防、房管等多部门提交的4套材料减至1套材料,企业凭申请表、竣工报告、检测报告、竣工图即可申请联合验收办理。

三是“一个系统”跟踪。以不动产登记和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为主线,设计联合验收工作流程图,包括受理申请、审查材料、现场勘验、出具文书等4个流程。整合现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按照“一表申请”的要求,实现项目登记、项目受理、项目验收任务创建、项目验收人员“双随机”抽取、项目验收意见反馈、项目验收文书统一出具等功能,实行联合验收项目“一表单”登记、“双随机”抽取、节点化管控、全流程跟踪的信息化管理模式。项目的验收情况能通过系统进行绩效化考核,从原先的“被动咨询”转变成“主动推送”。

四是“一个工作日”限时。优化现场勘验流程,通过各职能部门和五方责任主体共同参加的验收会,进行建设情况总结汇报,项目现场勘验,验收情况反馈。根据“一窗受理、联合踏勘、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的原则,验收合格的工程建设项目,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从原先15个工作日减至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