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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农村存量土地 创造增收致富新途径

嘉善挂牌出让嘉兴首宗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发布日期:2020-08-04 07:39 信息来源:嘉兴日报 浏览次数:

  嘉善县近日挂牌出让了新的《土地管理法》施行后的嘉兴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该宗地位于嘉善县大云镇曹家村上下村云海路西侧、中心河北侧,地处大云温泉省级旅游度假区内,总用地面积24亩,规划用途为村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该宗地的挂牌开启了我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的大门,让“资源变资本,资本变资产,资产变资金”的新模式助力乡村振兴。

  据介绍,与国有建设用地相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无需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可实现土地权属不变前提下直接入市交易,且与国有建设用地原则上同权同价。根据出让相关要求,该宗地入市后获得的土地收益,除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之外,全部归村集体所有。同时,村集体通过无偿回购部分建筑,并返租给受让人获得租金收益,让薄弱村实现经济造血,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现村集体经济的细水长流。

  曹家村党总支书记黄伟利表示,有了这部分土地出让收益及租金收益之后,能更好改善村里的基础设施,提高村民生活品质。项目启动以后,新增的就业岗位能让部分村民实现在家门口就业,强化农民“薪金+股份+经营性收入”的增收模式。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入市改革把出让形式、年限、价格等决策权全权赋予农民和村集体,始终把农民和村集体放在主体地位,真正让农民群众当家作主。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践行‘两山’理念的重要路径,也是通过借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盘活农村存量土地、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接下来,我们将逐村庄、逐地块精准调查集体建设用地数据,进一步摸清底数。”嘉善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大云所负责人杨宇表示,大云将进一步建立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制度,探索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积极盘活农村存量土地,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