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5434/2020-371572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20-09-01 | 组配分类: | 污染防治 |
防治大气污染,联合执法共测尾气 | |
为了全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减少尾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8月24日上午,平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市环保局、市交警大队等部门,在平善大道界泾塘大桥处设立临时检查点,对过往机动车辆尾气排放开展联合执法突击检查。 环保部门执法人员通过先进检测设备连接车辆尾气排放管检测尾气排放数值,及时发现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交警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6辆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进行了罚款处理;再由交通执法人员下发整改通知书,同时要求这些检测不合格的车辆到机动车监测站重新进行尾气检测,经整改合格后才能上路。执法人员告诫过往驾驶员平湖市境内严控黄标车、尾气不达标车辆严禁上路行驶。 当天下午三部门又跑了三家重点运输企业,包括万润物流有限公司、源源物流有限公司、荣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法人员与企业负责人沟通交流要求强化环境意识,并要向企业驾驶员传播“绿色出行,拒绝污染”的理念。最后,现场抽查了三家企业在跑的多辆运输车辆,检查结果全部合格。
信息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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