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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2020-09-28 09:40 信息来源:嘉兴日报 浏览次数:

第十七批 2020年9月27日序号    举报

  地市

  举报

  区县

  受理

  编号

举报内容    污染

  类型

  是否

  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1嘉兴市海宁市X2ZJ202009170089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红友村过孟桥港8号、郭店村村委会东面150米、桃园村钱家浜河长、包王村村委会北面200米的四家养殖场以及纪享保健食品有限公司,恶臭、噪声扰民,废水直排河道。大气、噪声、水部分属实    经查,该件举报内容部分属实。信访件反映的“红友过孟桥港8号养殖场”系海宁市盐官镇阿朗养殖场,“郭店村村委会东面150米养殖场”,系海宁市盐官镇郭店村6组王炳金养殖户,“桃园村钱家浜河长养殖场”系海宁市盐官镇桃园村钱家浜河南岸农户吴某某临河圈养的鸡鸭,“包王村村委会北面200米养殖场”系海宁市盐官镇包王村村委会北200米农户王某某在房前空地上圈养的鸡、小山羊、鹅和鸭,“纪亨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系海宁纪亨保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一)海宁市盐官镇阿朗养殖场恶臭、噪声扰民,废水直排河道问题。经核查,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该养殖场四周建有收集沟,并建有污水收集池,污水经收集沟流入收集池,定期还田,盐官镇农业农村办、生态办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不存在废水直排河道问题。2020年9月20日,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队盐官分队委托海宁市万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养殖场收集沟积水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收集沟积水化学需氧量28mg/L、总磷1.39mg/L、氨氮3.68mg/L,因非排放废水,故检测报告未作评价。经现场核查,该养殖场废气主要来自羊棚底部羊粪散发的臭气。养殖场对羊粪虽有定期清运(作为有机肥销售给种植大户),但仍有部分羊粪堆积,散发少量臭气。2020年9月20日,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队盐官分队委托海宁市万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养殖场厂界无组织臭气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最高值为48(无量纲),低于《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规定的60(无量纲)限值。虽然检测结果达标,但养殖场距周边居民较近(仅10余米),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关于噪声扰民问题,2020年9月20日现场检查时,未听到湖羊叫声,但因距周边居民较近,湖羊叫声偶尔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二)海宁市盐官镇郭店村6组王炳金养殖户恶臭、噪声扰民,废水直排河道问题。经核查,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经查,该养殖场废水收集进入沼气池,沼液定期还田、还林。2020年9月20日,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队盐官分队委托海宁市万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养殖户南侧灌渠积水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550mg/L、总磷6.53mg/L、氨氮40.5mg/L,各项指标总体偏高。从检测数据分析,周边农户在取用沼液还田过程中,存在因跑冒滴漏致使少量沼液流入南面灌渠的现象,但该灌渠不通河道。经现场核查,该养殖场废气主要来自猪粪,养殖户对猪粪进行定期清运。2020年9月20日,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队盐官分队委托海宁市万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厂界无组织臭气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最高值为26(无量纲),低于《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规定的60(无量纲)限值。虽厂界臭气未超标,但仍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关于噪声扰民问题,经查,该举报内容属实。2020年9月20日现场检查时,未听到生猪叫声。但因距周边居民较近,猪叫声偶尔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三)海宁市盐官镇桃园村钱家浜河南岸农户吴某某圈养鸡鸭恶臭、噪声扰民,废水直排河道问题。经核查,该举报内容基本属实。农户吴某某在临河圈养鸡4只、鸭6只,产生少量废水、臭气和轻微噪声,对周边影响相对较小。

  (四)海宁市盐官镇包王村村委会北200米农户王某某圈养鸡、鸭、鹅、山羊恶臭、噪声扰民,废水直排河道问题。经核查,该举报内容基本属实。农户王某某在房前空地上圈养鸡2只、小山羊4只、鹅5只、鸭12只,产生少量废水、臭气和轻微噪声,对周边影响相对较小。

  (五)海宁纪亨保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恶臭、噪声扰民,废水直排河道问题。经核查,该件举报内容部分属实。2020年9月18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对提取工序排放口非甲烷总烃和干燥工序排放口颗粒物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020年9月20日,该企业正常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对无组织颗粒物、臭气浓度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厂界四周无组织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四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虽然该企业废气排放及厂界臭气未超标,但2020年9月18日现场核查时发现,该企业提取车间内3套加料灌未密闭,存在酒精废气外溢现象;混合废气水喷淋处理设施箱体密封盖存在漏气现象;暂存于钢棚内的姜渣气味随机扩散,导致企业周边有少量生姜气味;以上废气外溢,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关于噪声扰民问题,2020年9月20日现场对厂界噪声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厂界四周噪声昼间和夜间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三类标准。虽然厂界噪声达标,但污水站增氧泵运转产生声响,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关于废水直排问题,2020年9月18日现场检查时,企业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废水排入外环境的现象。对企业入网口废水、雨水排放口、西侧河道河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入网口废水pH7.54,化学需氧量20mg/L,悬浮物25mg/L,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0.060mg/L,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雨水排放口废水pH7.77,化学需氧量54mg/L,氨氮0.118mg/L,悬浮物21mg/L,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根据所测指标定类,西侧河道河水水质为Ш类水(ZJXH(HJ)-2009365)。

  

  (一)责令海宁市盐官镇阿朗养殖场加强羊粪清运频率(由原每月1次增至每周1次),减少羊粪堆积和臭味散发;对羊圈四周增设挡板,避免羊粪进入雨水收集沟;同时加强饲养管理,减少噪声产生。整改工作已于2020年9月20日开始施工,确保10月5日前完成整改。

  (二)责令海宁市盐官镇郭店村6组王炳金养殖户加强猪粪清运频率(由原每天1次增至每天2次),减少臭气对周边居民影响;进一步加强养殖场内外环境卫生整治,确保四周环境整洁;同时拆除跑冒滴漏的管道;加强饲养管理,减少噪声产生。要求海宁市农业农村部门和盐官镇政府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指导养殖户规范沼液还田工作,防止还田过度;二是指导养殖户做好猪粪干湿分离,保持养殖场内清洁卫生;三是指导养殖户做好养殖场内场地、人员、车辆等消毒工作。

  (三)规劝引导农户吴某某、王某某减少饲养家禽数量,加强养殖过程中污水和排泄物的清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无2嘉兴市嘉善县X2ZJ202009170078嘉兴市嘉善县天凝镇,永泉织染有限公司,存在非法锅炉,发电机无环保审批手续,虚报燃料,掺烧印染污泥,对周边环境污染严重。其他污染部分属实    经查,该件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一)永泉织染有限公司存在非法锅炉问题。经核查,该举报内容不属实。永泉织染35T流化床锅炉改造脱硫、布袋除尘及研发设计中心节能改造提升项目于2014年1月通过环评审批(报告表批复〔2014〕011号);2014年4月通过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善经信备〔2014〕54号);2016年11月通过项目“三同时”验收。

  (二)永泉织染发电机无环保审批手续问题。经核查,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现场核查发现,永泉织染有1台750K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作为企业内部通过余热利用发电自用,未经环评审批,该发电机组于2003年购入,2020年8月已去功能化拆除。

  (三)永泉织染虚报燃料问题。经核查,该举报内容不属实。调阅资料显示,永泉织染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燃料为燃煤。调阅县统计部门资料显示该企业未虚报燃煤。

  (四)永泉织染掺烧印染污泥问题。经核查,该举报内容属实。永泉织染于2019年6月编制了《节能减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年7月通过环保审批(嘉(善)环建〔2019〕3号),2020年4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现正在委托第三方组织项目“三同时”验收。2020年4月~8月,污泥焚烧产生粉煤灰1426.83吨,委托嘉善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处置1442.22吨(含上月库存煤粉69.55吨),剩余54.16吨堆放于固废仓库。

  (一)责令企业加强固废仓库日常管理,立即组织清理导流沟的积水、修理维护污泥贮存场所围堰,完善固废仓库及污泥堆放点的环境防护设施。

  (二)督促企业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期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维护,提高废气处置效率,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无3嘉兴市嘉善县X2ZJ202009170079嘉兴市嘉善县G15沈海高速(天凝镇翁村段),距离居民区过近,噪声扰民,大型车辆通过时,导致房屋震动受损。噪声部分属实    经查,该件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一)督促强化日常管理,嘉通集团在前期增设禁鸣标志的基础上,持续加强对夜间车辆鸣笛、事故预警警报的管控,减少因鸣笛、警报产生的路面噪声污染;加大养护巡查频率,对出现的声屏障损坏、桥梁伸缩缝损坏、坑洞、车辙等病害问题第一时间修复,减少因路面不平整导致车辆颠簸产生的噪声污染和震动影响。

  (二)嘉通集团将对距离高速公路较近的路段种植夹竹桃,增加绿化密度,通过绿色植物进一步降噪,确保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三)针对大货车通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震动问题,嘉通集团将会同项目设计单位并邀请专家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制定并落实降噪等措施,确保2021年6月底前完成。

无4嘉兴市秀洲区D2ZJ202009170028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万民村姚家埭组,河水(乌镇通过来)水质较差,颜色泛黄、漂浮垃圾。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映过该问题,但改善不明显。水部分属实  经查,该件举报内容部分属实。信访件反映的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万民村姚家埭组,实为秀洲区新塍镇万民村姚家湾,为新塍镇一个自然村落,村落内河道名为徐家埭港(又名“姚家湾”),河道全长2100米,西起分乡港,与桐乡交界,东至万民村西八字桥港,是一条东西向的村级河道。徐家埭港河道两侧涉及农户约60户,周边村民生活污水采用三格式化粪池自然消纳,河道河岸为自然坡岸。2020年9月18日现场检查时,河道水体表观自然,略有浑浊。沿岸排查未发现非法排污口。因近期雨水多,外河水位高,为防止内涝,徐家埭港河道西面闸门(陆家浜闸站)关闭,河水因连续下雨呈现自然浑浊,河面保洁到位,未发现垃圾等漂浮物。对徐家埭港河道沿线宋法庙闸门(分乡港)、姚家埭与分乡港交界处、陆家浜闸站西侧、陆家浜闸站东侧、姚家埭、姚家湾便桥6个点位水质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徐家埭港河道总体水质达到Ⅳ类标准。现场检查发现,徐家埭港河岸两侧植被茂盛,树枝倒伏河面未及时修剪,一定程度上影响河道水体流通。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0689号信访件举报反映内容为“秀洲区万民村赵家埭村有条河流直通乌镇,河水一直发绿,清淤时污泥未处理干净”。经核查,赵家埭村河道名为丰乐港,位于新塍镇万民村,西起于分乡港,东止于牛吃漾口,全长1600米,与徐家埭港河道不是同一条河,两条河道平行相距约1公里,本次举报反映的徐家埭港河道在丰乐港河道北面。2017年8月17日秀洲区收到0689号信访件交办问题后,于2017年8月17日、18日对丰乐港沿线9个点进行水质采样,检测结果高锰酸盐指数均值为10.99mg/L,氨氮均值为0.37mg/L,总磷均值为0.38mg/L,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总体水质为Ⅴ类,同时秀洲区新塍镇对赵家埭丰乐港河道开展截污纳管、水系连通、河道清淤等一系列提升改造工程,2018年8月已完成河道整治工作并完成销号。2020年9月18日,嘉兴市秀洲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新塍镇万民村赵家埭丰乐港河道水质采样监测,监测结果为高锰酸盐指数6.7mg/L、氨氮0.298mg/L、总磷0.27mg/L、化学需氧量16mg/L,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水质达到Ⅳ类标准。    (一)2020年9月20日,新塍镇已完成对河道坡岸绿植修整工作,清理倒伏河面树枝,提升河岸两侧植被树木整洁度,确保不影响水体流通。

无5嘉兴市桐乡市X2ZJ202009170032嘉兴市桐乡市,浙江汉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废气未密闭收集处理,存在漏排、超标排放现象,异味扰民,废水、废气自行监测数据存疑,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危废间废气直排,危废标识不全。土壤、大气、水部分属实    经查,该件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一)汉邦新材料废气未密闭收集处理,存在漏排、超标排放现象,异味扰民问题。经查,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2020年9月18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正在运行,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委托耐斯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生产车间其中3个废气排放口(因现场未进行混料操作,故未对2号粉尘废气排放口进行监测)及污水站废气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因下雨气象条件下对无组织废气采样监测结果有较大影响,故未对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后期将安排补测),检测结果显示:3个废气排放口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污水站废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报告编号:检02202003086)。虽然监测结果均达标,但检查发现,厂区车间内有一定异味,车间外基本无异味,不排除在不利气象条件下产生的偶发性异味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二)汉邦废水、废气自行监测数据存疑问题。经核查,该举报内容不属实。2020年6月,汉邦新材料取得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核发的国家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04831468360894001X),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于9月上旬完成“浙江省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平台上自行监测方案申报,目前方案暂未通过审查,暂不能上传自行监测数据。未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前,该公司未被列入嘉兴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无自行监测要求。

  (一)要求汉邦新材料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的安装并联网。

  (二)督促企业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在核发排污许可证后90天内完成“浙江省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平台的联网和数据上传工作。同时,委托专业第三方根据方案要求做好数据检测工作,规范台账管理,确保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及完成率。

  (三)要求企业规范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做好废气收集处置工作,定期进行设备运行维护,提高废气收集处置效率,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无6嘉兴市平湖市X2ZJ202009170030嘉兴市平湖市,平湖联祥电镀有限公司内,联顺、大桥、人民电镀,废水一类重金属污染物未按照“在车间内处理达标排放”的要求执行,含镍、铬废水经稀释后进入废水处理池经简单处理后排放;含氰、含镍废水夜间偷排至附近河道;在线监控数据造假;生产规模批建不一,危废量远超环评,环评量为200吨左右,实际产生量数千吨;危废转运至江西、安徽等地非法填埋;废气超标排放,恶臭扰民。水、大气、土壤部分属实    经核查,该件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一)平湖联祥电镀有限公司内,联顺、大桥、人民电镀,废水一类重金属污染物未按照“在车间内处理达标排放”的要求执行,含镍、铬废水经稀释后进入废水处理池经简单处理后排放问题。经核查,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经核查,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联祥电镀的综合废水采用生化+物化处理;该公司含镍废水、含铬废水均由3家进驻电镀厂产生并单独收集汇总后由联祥电镀集中预处理,含镍废水经加碱沉淀、膜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含铬废水经预处理后与含铜废水、含氰废水等其他生产废水一起进入综合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企业实际情况符合环评审批要求。2020年9月18日~20日,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嘉兴市平湖生态环境监测站和嘉兴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联祥电镀综合废水设施排放口出水、含铬废水预处理设施出水执法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企业设施排放口的污染物均达标,含铬废水预处理设施出水六价铬浓度达标,总铬浓度超标。

  (二)含氰、含镍废水夜间偷排至附近河道问题。经核实,该举报内容不属实。企业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管网,从数据统计分析看未发现有偷排情况。企业南侧为河道,现场进行了排摸,也未发现有偷排管道。2020年9月18日,嘉兴市平湖生态环境监测站委托嘉兴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厂区南侧河道内河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氰化物、镍、铬、铜、锌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

  (三)在线监控数据造假问题。经核查,该举报内容不属实。为了加强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的日常管理,平湖市委托第三方专业单位(江苏远大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的日常巡检,日常巡检该企业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在线监控数据造假。9月18日,平湖市环境监控与固废污染防治中心现场查看企业在线设备并进行了数据分析,除总镍设备9月17日发生故障组织维修外未发现该企业在线设施其他异常情况,总镍设备已于9月25日恢复正常。当日,嘉兴市平湖生态环境监测站委托嘉兴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在线监控设备进行比对监测,比对结果显示: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比对合格;总镍、总铬因无比对规范故未做评判。

  (四)生产规模批建不一,危废量远超环评,环评量为200吨左右,实际产生量数千吨的问题。经核查,该举报内容中“生产规模批建不一”不属实。该集聚点内公司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根据现场电镀生产线槽数与环评数据进行核算发现,平湖人民电镀塑料制品厂目前电镀产能为94.56万m2/a,小于环评审批产能137万m2/a;平湖市联顺金属表面处理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电镀产能为243.7万m2/a,小于环评审批产能245万m2/a;平湖市城北大桥电镀制版厂目前电镀产能为106.1万m2/a,小于环评审批产能153万m2/a。上述三家公司实际产能均在环评审批范围内。经核查,该举报内容中“环评量为200吨左右”不属实。平湖联祥电镀科技有限公司危废环评量为3000吨、平湖人民电镀塑料制品厂危废环评量为226.7吨、平湖市联顺金属表面处理股份有限公司危废环评量为349.23吨、平湖市城北大桥电镀制版厂危废环评量为185.1吨,四家公司汇总后危废环评总量为3751.03吨。经核查,该举报内容中“实际产生量数千吨”属实。集聚点内四家企业2017年危废产生总量为2647.3637吨;2018年危废产生总量为4540.97吨,2019年危废产生总量为4363.328吨,2020年1~8月危废产生总量为2683.4817吨。经核查,该举报内容中“危废量远超环评”不属实。经核对,该公司2017年危废产生总量未超环评量,2018年危废产生总量超出789.3337吨,2019年危废产生总量超出612.298吨,2020年危废目前产生总量暂未超环评量。经调查,2018年以后危废产生量比环评量有所增加,原因是企业为提高重金属的去除效率,2016年底开始废水处理药剂由液碱逐步替代为石灰,2017年底全面替代为石灰。废水处理药剂由液碱改为石灰不属于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环评无需重新审批。

  (五)危废转运至江西、安徽等地非法填埋的问题。经核查,该举报内容不属实。集聚点内,平湖人民电镀塑料制品厂、平湖市联顺金属表面处理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城北大桥电镀制版厂产生的危险废物均由联祥电镀统一委托处置。经核查,2017年~2020年8月,联祥电镀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均齐全,且从未向安徽转移过危险废物。

  (一)嘉兴市生态环境局针对联祥电镀含铬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排放一类污染物总铬,超过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并根据调查情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一条第三项,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

  (二)责令联祥电镀立即制定污水预处理整改方案,并根据方案要求进行整改,确保含铬废水预处理单元排放达标。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

  (三)督促企业进一步提升环保治理水平,落实专人管理、专人巡查制度,加强在线监控设备维护,做好废水、废气自行监测,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四)责令企业加强危废分级分类和全过程管理,完善管理台账,严格执行产废、贮废、运废、处废等环节的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落实长效监管机制。

  

无7嘉兴市平湖市X2ZJ202009170029嘉兴市平湖市景兴工业园区西侧地块,嘉兴市杭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废水处理设施长期不正常运行,含甲醛废气通过冷却水挥发,涉嫌无组织排放,地面清洗废水直排河道,导致河道内鱼类等生物死亡。水、大气部分属实    经核查,该件举报内容部分属实。信访件中反映的企业“嘉兴市杭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原名“嘉兴市景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03年5月更名为“嘉兴市杭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15年进行股改,更名为浙江亚迪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迪纳)。

  (一)嘉兴市平湖市景兴工业园区西侧地块,嘉兴市杭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废水处理设施长期不正常运行问题。经核查,该举报内容不属实。亚迪纳自建一套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入网排放,采取间歇性排放方式。2020年9月18日现场检查时,废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废水未排放。9月19日再次检查时,废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废水正在排放入网,嘉兴市平湖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废水采样监测,监测报告结果显示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甲醛均达标。

  (二)含甲醛废气通过冷却水挥发,涉嫌无组织排放问题。经核查,该举报内容不属实。2020年9月19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委托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企业厂界无组织甲醛采样监测,报告结果显示达标。2020年9月22日,嘉兴市平湖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换热系统进口和出口的循环冷却水中的总有机碳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结果显示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一)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对亚迪纳雨水排放口水质超标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二)要求企业清理厂区雨水管道,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降低物料洒落风险,严禁违规冲洗作业,确保雨污分流,于2020年9月25日前完成整改。

  (三)督促企业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强化设施维护保养,严禁“跑、冒、滴、漏”现象,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无8嘉兴市桐乡市X2ZJ202009170027嘉兴市桐乡市乌镇虹桥村东古山自然村,乌镇福利造纸厂,废水直排南汰河滨,恶臭扰民;该造纸厂附近,有一家从湖州吴江区搬迁过来的企业,生产期间恶臭扰民。大气、水部分属实    经查,该件举报内容部分属实。信访件反映的湖州吴江区搬迁过来的企业,经排摸调查实为苏州吴江区搬迁企业桐乡市金锤装饰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锤公司”),位于桐乡市乌镇镇南栅虹桥村(福利造纸厂东侧),主要从事木纹纸的生产和销售。

  (一)福利造纸厂废水直排南汰河滨问题。经核查,该举报内容不属实。2020年9月18日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中。该厂周边水系包括北侧的东古山南浜、西侧的百子桥港、南侧的虹桥港,无信访中提及的南汰河滨。执法人员对该厂周边沿河区域进行巡查,未发现废水直排问题。检查时该厂污水站正在运行,生产废水经收集进入污水站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根据企业现场废水在线自动监控显示,入网废水污染物pH值、化学需氧量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二)福利造纸厂恶臭扰民问题。经核查,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2020年9月8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对该企业进行现场勘察,现场发现该厂已将调节池清空并进行改造,进一步减少废气产生源,同日委托浙江绿青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厂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进行采样,结果显示该厂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2020年9月18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对该企业现场检查时,该厂污水站仍在提升改造中。2020年9月19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再次委托浙江绿青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厂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进行采样,结果显示该厂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虽然两次监测均达标,但现场检查时污水站区域有一定的异味。

  (一)要求福利造纸厂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污水处理设施混凝反应池、初沉池、中间池及污泥池的加盖,以及废气收集、除臭提升改造工程,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二)要求福利造纸厂、金锤公司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日常维护及运行管理,定期进行维护,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三)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监管,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定期进行监测,督促企业规范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