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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 详细解读两大人才新政

发布日期:2020-09-06 08:50 信息来源:嘉兴日报 浏览次数:

  9月4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嘉兴市大学生“550”引才实施意见》《嘉兴市本级人才房票实施办法(试行)》两大人才新政相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面向普通大学生推出“550”新政

  发布会上,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人才办常务副主任盛杰非介绍了最新出炉的《嘉兴市大学生“550”引才实施意见》相关情况。据悉,《意见》是我市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神的具体行动,提出用5年左右时间引进50万名大学生,简称“550”。《意见》包含4个方面10条举措,围绕全周期支持人才发展、全方位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多渠道提升人才平台能级、加强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并呈现四大特点。

  《意见》在制度设计上聚焦全面性,对博士后、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专科生以及专技人才和技能人才等群体均有政策支持。同时,突出人才发展全生命周期的支持。例如,来嘉应聘可入住青年人才驿站,来嘉工作可享受求职补贴和就业补贴,来嘉创业可享受创业奖励、创业补贴和创业贷款;在安居保障上提供5万至35万元的购房补贴、0.6万至6万元的生活补贴以及45万至6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可以先落户、后就业,满足人才的多元化需求。

  针对嘉兴重点产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意见》在招引对象上聚焦精准性,注重发挥企业引才主体作用。企业引才可享受引才补贴,开展校企合作培养大学生可享受育才补贴。同时,对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培养博士后、专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均有政策支持。

  在引才方式上,《意见》聚焦市场化,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对用人单位的输血作用,鼓励企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猎头费用补贴。同时,《意见》提出五年内在全国100所高校职校布局人才工作站,将招才引智端口前移,开展政策宣传、校园招聘、实习见习,持续引进优秀毕业生。

  最后,《意见》在优化服务上聚焦满意度。在政策兑现上,《意见》提出打造嘉兴人才在线云平台,推行“一站式”服务,推动人才和企业申领补贴全程“网上办”“掌上办”,让数据多跑路、人才少跑腿;在大学生群体中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定期宣传表扬一批加盟嘉兴、创新嘉兴、扎根嘉兴的优秀大学生,选取典型代表担任嘉兴人才形象代言人,增强大学生荣誉感和归属感。据了解,嘉兴人才在线云平台是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重点打造的我市“一站式”人才服务管理综合性网上平台,也是落实人才创业创新全周期服务“一件事”改革工作的具体行动,计划将于今年四季度初上线运行。

  面向人才推出人才房票“福利”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社保局局长金梓伟在发布会上介绍了日前出台的《嘉兴市本级人才房票实施办法(试行)》有关情况。据悉,这是继2018年出台《嘉兴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和《关于实施硕博倍增计划的若干政策意见》后,我市对人才安居政策进行的又一次迭代升级。人才房票是政府向人才发放的用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抵扣房款的凭证,人才在购房时可使用人才房票直接抵扣房款。此次的人才房票政策主要体现了政策导向上的开放性、在补贴方式上的获得感、操作流程上的便捷性和制度设计上的严谨性等四个方面的特点。

  市本级人才房票的适用对象包括三类:经“一事一议”的顶尖人才;2017年以后由嘉兴申报入选市级以上重大人才工程的人才;2017年以后初次来嘉兴工作的硕博人才。其中,顶尖人才最高补贴800万元,力度为省内最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可申领35万至100万元的人才房票,硕博人才为15万至35万元。同时,夫妻双方均持人才房票的,还可以叠加使用;非嘉兴户籍人才符合条件的也能享受人才房票。

  和目前“先购房,后补贴”的做法相比,此次人才房票政策升级补贴方式,人才可先申请人才房票,在购房时直接抵扣房款。

  同时,市本级人才房票申领将实行全程“网上办”。人才登录嘉兴人才在线网站指定申报通道进行注册申报,一次都不用跑即可领取人才房票,房地产企业也同样一次都不用跑即可收到资金兑现。

  值得注意的是,为保证人才房票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此次政策规定人才房票实行实名制,限本人使用;人才使用人才房票所购商品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人才申请人才房票时,须扣除已享受的租房补贴,已享受购房补贴的不得再申领人才房票;符合条件的人才未申领人才房票且已购房的,仍可申领购房补贴;人才在市本级工作不满3年的,须按比例退回人才房票补贴款,并与个人信用挂钩,强化政策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