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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检察院:探索检察区域一体化发展新机制 服务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

发布日期:2021-01-21 08:52 信息来源:嘉兴日报 浏览次数:

“水质好不好,鱼儿最知道!前几年鱼苗放下去不到一天就浮上来了,如今在水里游得自由自在!”踱步在太浦河边,嘉善县姚庄镇银水庙村党支部书记周梅风感慨道。太浦河流域水质的改善,获得了周边村民的点赞。这得益于嘉善县检察院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

“如何服务保障好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探索检察区域一体化发展新机制,对我们来说是一项崭新的命题。从2019年起,嘉善县检察院就启动了长三角一体化检察协作探索工作。如今,我们有效破解了区域内司法办案协调性和趋同性不够、检察基础信息数据共享难等问题。工作中,实现了三个‘进一步’。”嘉善县检察院检察长钟益民表示。

公益诉讼“合作面”进一步拓展

“生态”和“绿色”是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底色,如何推动检察协作,促进社会治理,“公益诉讼”是一项重要抓手。

太浦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改善,得益于太浦河流域生态资源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出台。以往,由于太浦河不同水域分属不同省市,且功能定位、执法标准等不一致,河湖分而治之,渔业保护缺乏协调统一。

针对这一现象,嘉善、青浦、吴江三地检察机关将边界河湖“三难管”地带纳入联防联控联治范围,补齐了河湖分而治之、水源地保护缺乏协调统一的短板。据统计,自协作机制开展以来,三地检察机关共排查和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近300件,其中近三分之一涉及生态水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是以前的3倍。同时,积极探索卫星遥感技术在生态环境和渔业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方面的实践应用,拉起“天地一张网”,并在青浦朱家角、吴江汾湖、嘉善丁栅取水口分别建立创新实践基地,串起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检察三个点”。结合办案,针对示范区渔业生态资源保护难以趋同的问题,共同制定了“环淀山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推动三地渔业管理部门形成执法协作机制,协同推进界河流域“禁渔期(区)”管理,边界河湖联合保护举措取得明显成效。

服务区域经济“共识度”进一步提升

在疫情期间,为服务“六稳”“六保”,三地检察机关联合三地司法部门出台《社区矫正和检察监督工作协作实施细则(试行)》,对示范区社区矫正对象调整活动范围、异地协管、异地矫正等工作进行细化。

目前,嘉善县检察院已推动司法部门为14名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涉企人员扩大外出活动范围,保障其开展跨区域经营活动。嘉兴某工业设备有限公司实际经营者系社矫人员,公司在江苏吴江、上海松江等地均有业务,由于其原活动范围仅为嘉善县,外出经营存在诸多不便,企业发展受到影响,经本人提出申请,最终将其活动范围扩大至江苏省吴江区以及浙江省平湖市。之后,三地检察机关共同发布青吴嘉检察惠企《服务清单1.0版》16项举措,在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设立了朱家角、汾湖、姚庄服务站点,初步构建起半小时检察服务圈。

案件异地“代办制”进一步铺开

示范区经济社会联系紧密,跨区域刑事案件日益增多。区域检察协作就是将分散的资源整合起来,形成惩治犯罪和检察监督的合力,实现“1+1+1>3”的效果。

所谓“代办制”,就是实行跨区域案件管辖移送、权利义务告知、取证协作、异地提审等部分检察工作异地代办。比如,青吴嘉检察机关协同办理的吴某某危险驾驶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特殊性。一是案件发生于疫情形势严峻时期,这就造成人员往来受限制,跨地区办案不便;二是犯罪嫌疑人工作在嘉善、户口在吴江、犯罪在青浦。青浦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为减少人员流动,承办检察官迅速与吴江区检察院和嘉善县检察院取得联系,依据“代办制”,进行异地权利义务告知、社会化调查、讯问笔录制作、认罪认罚律师见证和相关法律文书签署等工作,最终促成案件顺利办理。该案通过异地委托、线上协作、远程视频办案等形式提高了承办检察机关的办案效率,特别是疫情期间更是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防疫办案两不误”。

大到制度框架,小到个案办理,嘉善县检察院在推动检察协作方面做了许多有益探索,“一体化”理念牢固树立,“共同体”意识更加明确,“一盘棋”格局已然形成。“作为示范区检察协作的践行者,我们对示范区检察协作的未来充满期待,也满怀信心。接下来,我们将坚持以‘同城化’为方向,绘就示范区左右协同、内部一体的美好画卷。”钟益民说。